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及《中卫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要求,沙坡头区牵头整改的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18项、19项、21项、24项、25项、34项、38项、39项、41项、44项、45项、47项、51项、53项、57项、63项、64项、65项、66项、67项、73项整改任务经市级验收,整改任务落实了全部整改措施,达到整改目标要求,同意通过验收销号。现将具体整改销号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26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受理电话:0955-8806358
联系地址:中卫市滨河镇老年公寓西南拐角办公楼
附件:1.《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2.《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3.《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4.《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5.《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6.《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7.《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8.《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8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9.《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9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0.《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1.《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2.《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3.《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4.《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5.《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6.《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7.《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3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8.《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4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19.《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5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20.《关于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66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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