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供用水单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宁水资发〔2024〕6号),区水务局编制了《2024年沙坡头区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沙坡头区水量分配计划及调度预案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优化水资源配置,强化计划用水管理和水量调度,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宁水资发〔2024〕6号),依据自治区水利厅《2024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编制本预案,作为2024沙坡头区各业取用水资源和实施水量调度管理的基本依据。
一、沙坡头区计划引用水量指标
2024年度黄河流域用水形势依然严峻,尤其是农业灌溉,时段性缺水矛盾十分突出。根据《宁夏黄河水资源初始水权分配方案》和《宁夏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自治区水利厅综合考虑沿黄工业、县管农业取水口、生态湿地补水、灌区机井补灌和黄河支流及山区库井灌区的各项用水量,结合作物灌溉定额,同时核减部分市县超过“三条红线”控制指标水量后,于2024年3月21日下发《2024年全区水量调度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核定2024年沙坡头区灌区全年控制引用水指标如下:
(一)各干渠、支干渠引水量指标和各镇用水量指标
1.计划内引、用水指标。各干渠、支干渠全年各月份控制引水量以自治区水利厅下达的引水指标为准,确定沙坡头区全年控制黄河引水总量为5.116亿立方米(见表1),全年控制用水总量4.041亿立方米(见表4)。
2.各干渠、支干渠逐日引水流量指标。根据自治区水利调度中心下达的逐月、逐旬指标,结合灌区实际用水需求,在年度引水总量指标控制下适时动态调整,逐旬下达。
(二)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口引水指标
沿黄小型农业取水工程全年下达计划水量0.2078亿立方米。
(三)生态湖泊湿地补水指标
香山湖、十里水街、景观水道、腾格里湿地,全年下达计划补水量0.2209亿立方米(见表5)。
(四)工业用水指标
照壁山水库全年下达计划补水量0.2037亿立方米(见表5)。
二、各干渠夏秋灌开停灌时间
放水、停水时间:沙坡头南干渠于3月21日开闸放水、北干渠于4月12日开闸放水,于9月8日全部停水。冬灌于10月31日放水,11月20日停水。
三、调度原则
(一)水资源统一调度原则。全灌区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南北干渠取水口、各支干渠口由局调度中心直接调度。沿黄取水口、移民灌区和黄河支流取水口由各镇、用水单位按照下达水量调度方案进行调度,特殊情况下的应急调度由局法规和水资源管理办公室直接负责。
(二)计划用水与丰增枯减原则。严格按照自治区水利厅下达的调度计划实施调度,以年调度计划为基础性,强化月旬调度方案可操作性,突出适时调度的灵活性。如自治区水利调度中心下达月、旬调度计划和指标不能满足我灌区用水需求,在严格执行自治区水量调度计划基础上,将对本灌区月、旬调度计划同比例进行适时调整。
(三)定额配水管理原则。严格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各干渠、支干渠直开口采用定额配水指标控制管理,适时对用水户发出预警通报;依据自治区四部门《关于落实用水权改革 加强农业用水管理行动方案》相关规定,年度用水管控指标提前用完后,停止供水。超定额用水的,缺口部分必须先申请购买水权,取得水权后供水单位再予以供水,否则,供水单位有权不予配供水。
(四)均衡受益的原则。各干渠、支干渠控制断面实行“先交后用,交够再用”“保障生活用水,适度配置生态用水,高效利用生产用水”的原则,协调处理好渠道上下游、扬黄与自流及跃进渠补水之间的配用水关系,保障灌区上下游、左右岸均衡受益。
开灌前期,提前安排湖泊湿地、美利林业、照壁山水库补水,避免与小麦头水灌溉争水,提高引用水效率。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调度预案,实行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本调度预案,加强用水过程管理,严格控制月度引水总量,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有限水资源,做到水量分配计划与确权成果相衔接,强化总量和强度刚性约束指标“双控”管理,确保全年引用水量不超自治区水利厅下达控制指标。
(二)坚持计划用水,严肃调度纪律。坚持“年控制、月计划、旬安排、日调度”的调度模式,合理安排灌区用水。调度指令一经下达,必须坚决执行,确保各级调度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杜绝先用后交或白天大量用水、晚上不用超警戒交水现象发生。
(三)开源节流,多水源联合调配。继续发挥机井、移动水泵、沟道补水泵站的抗旱保灌作用,在用水高峰期和旱情期间弥补渠道输水不足影响,充分利用有限的水资源,解决干渠、支干渠、大型支渠稍段灌溉难问题。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在保障灌区农业灌溉用水的同时,做好扬黄、生态、移民的供水保障及工业、生态补水。按照水利厅要求,统筹协调,按要求完成沙坡头北干渠与跃进渠动态联合调度工作任务。
(五)靠实灌溉管理责任,落实分级管理职责。供水管理单位要按照“先交后用、交够再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沙坡头区农业灌溉用水管理办法》,强化用水权管控和用水过程监管,把用水权总量控制、定额管理抓在手上、落在实处。灌区各镇要严格落实灌溉用水主体责任,服从全区水资源统一调度,严格计划用水管理,做好辖区内各级渠道水量调配,精准制订时段用水计划,组织协调灌溉用水,加强田间用水管理,减少无效引水,提高用水效率。
(六)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化解灌溉矛盾。各供用水单位要加强联系沟通协调,适时互通水情、灌情、农情,早安排、早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主动应对高温旱情,积极组织引导广大群众抗旱自救,增强农业生产避灾减灾意识;及时调处化解水事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及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确保灌区农业灌溉用水秩序井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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