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相关业务室(单位),沙坡头区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5〕12号]《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文件精神,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卫市春季开复工综合检查暨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决消除因冬季停工带来的安全隐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行为,督促项目各参建单位落实相关责任,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沙坡头区春季开复工综合检查暨建筑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沙坡头区辖区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一)企业自查。各在建工程参建单位按照《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25年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春季开复工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2025〕12号〕文件要求,立即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不放过施工现场的每个环节和角落,确保不留死角。
(二)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区住建和交通局将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建筑市场行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扬尘治理、机械设备等进行综合检查。
(三)随机抽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抽查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及抽查重点
(一)重点检查事项
1.建筑市场管理情况。工程项目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关键岗位人员管理、人员锁定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委托总包代发工资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月支付工资制度等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工资支付六项制度执行是否到位。
2.责任落实情况。各项目经理、项目总监、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对承揽项目开展检查,项目部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复查和报告制度,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具体工作;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3.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类人员培训教育情况,培训学时是否达标,是否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纳入开复工培训等;检查现场安全隐患管控情况,高空作业是否配备安全绳、安全带、安全帽等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楼板、屋面、阳台、通道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楼梯边等临边洞口是否防护到位,危险作业是否配备监护人,钢结构施工是否设置可靠有效的标准化爬梯,有限空间作业是否配备通风仪器、检测仪器、防护用品,是否按照“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施工等;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顶升加节、附着、验收、注销、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和相关规定要求,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检查重大事故隐患管控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是否采取水平防护措施等;检查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交底、验收、专家论证等情况,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指南》进行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是否严重缺陷,是否进行两级安全技术交底等;检查用电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严格执行《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要求,是否履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审核、批准手续等;检查监理单位是否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对发现的隐患按照要求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并有相应的记录等;检查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情况等。
4.工程质量管控情况。检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建设单位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工程质量检测并支付费用;施工单位是否加强进场材料和部品部件验收管理,及时登记和收集原材料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杜绝不合格材料进场;监理单位是否在开工后及时制定材料取样计划,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是否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控措施,认真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否严格落实施工技术交底并按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施工;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现行工程验收标准,严把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关,隐蔽工程是否举牌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监理单位监理报告制度执行对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审批内容执行情况等。
5.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施工方案制定实施情况;施工现场落实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节能材料、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墙体材料、材料构配件的使用情况等。
6.消防安全管控情况。是否存在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临时消防车道是否畅通;施工现场汽油、柴油等燃料,氧气瓶、乙炔瓶、油漆及油漆稀释剂、丙酮、乙醇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贮存管理情况;消防器材配备、临时消防水源、电源设置、动火审批制度执行、易燃可燃材料堆放情况;工程实体消防施工质量情况等。
7.工地扬尘污染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施工现场是否严格落实《2024—2025年沙坡头区建筑施工场所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和扬尘防治“六个标准化”要求,即“施工工地围挡标准化、出入车辆冲洗标准化、现场道路硬化标准化、裸露场地绿化覆盖和粉状物料堆放覆盖标准化、土方湿法作业标准化、渣土车辆密闭运输标准化”;扬程监测设备和视频监控设备联网运行情况;建筑工地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进出场及取得环保编码使用情况、施工场所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化及分类收集设施规范建设等。
(二)随机抽查事项
1.“三包一挂”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
2.智慧工地建设和应用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执法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工程建设责任。各建设单位要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组织参建方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各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要对照检查内容逐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监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加强现场监督工作,切实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责任。
(二)坚决彻底整改问题隐患。施工企业要坚持边查边改,对自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要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整改到位。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职责,加强对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监督,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对落实不力、行动迟缓的施工企业,按照监理报告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确保质量安全等问题隐患彻底整改到位。
(三)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我局将在各项目自查基础上开展检查,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对春季开复工自查工作走过场、弄虚作假、隐患排查及整改不彻底、不具备复工条件擅自施工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一律采取立案处罚、记录不良行为、扣减信用分值等措施进行严肃处理。我局检查组执法检查人员在开展综合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当场依法查处,决不姑息迁就。
附件:1.检查工作组
4.“六个一”措施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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