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18-26319
  • 卫沙建交发〔2018〕83号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 有效
  • 2018年05月30日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建筑 交通 村镇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卫沙建交发〔2018〕83号
时间:2018年05月30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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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业务室:

  为了深入开展全区建筑、交通、村镇、城管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卫沙安委办发〔2018〕50号)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安全生产重要思想为引领,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建筑、交通、村镇、城管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问题整治,严控安全风险,严治事故隐患,严打违法行为,以大治理推动解决大问题、消除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较大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为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工程领域专项整治。重点检查由沙坡头区审批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等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整治。严格工程“五个一律”审查,重点检查未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安全质量报监和施工许可、未进行企业培训教育、质量安全标准不达标得的、农民工实名制未录入、扬尘治理6个100%不达标的,一律停工。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了内部质量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明确了企业法人、分管责任人等从业人员的质量安全责任;是否建立了质量及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制定本企业开(复)工检查方案;落实五方责任主体市场行为执行情况。检查现场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情况;检查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承诺书是否签署;关键岗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以及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且是否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带班制度;是否落实施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企业及项目部是否认真研究工程特点,编制预防机械伤害事故专项方案,辨识施工各阶段危险源;是否明确安全管理措施,如起重机械设备、机具、工程车辆等;企业是否对进场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对机械作业人员进行相关安全技术交底;机械作业人员是否经过考核合格后上岗;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施工车辆、机具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及工程车辆驾驶人员是否严格操作规程,在场地狭小、有人员交叉作业的环境下移动车辆设备是否有指挥人员。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局机关建设业务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按各自职责落实。

  (二)交通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执行情况;检查施工企业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质量”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质量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检查施工企业是否按要求认真做好一线人员的用工登记、施工安全培训,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意外伤害保险等,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总承包人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所有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检查现场施工,施工队是否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程操作程序施工,在滑坡、高边坡等危险施工路段施工时要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报交通主管部门审查,并安排专职安全员负责现场监督;检查施工机具设备是否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必须雇请手续齐全的施工车辆,严禁无任何手续或不齐全的车辆参与工程建设;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牌;检查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检查公路安全、路政巡查制度落实情况,集中开展穿路涵洞、危桥涵、平交道口、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多发、急弯陡坡、连续下坡、团雾多发等路段安全隐患,检查路面路肩是否有杂物堆放,要确保公路安全畅通;继续加强对养护作业的安全监督检查,落实治理措施,提高事故防控能力,提升安全生产应急保障能力,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节假日及重要时段的值班值守管理。加强农村道路管控整治力度,严肃查处农用车辆、三轮摩托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渣土车、农村“五小”车辆安全监管,强化路面检查管控。

  责任单位:区公路管理段,局机关交通业务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按各自职责落实。

  (三)村镇规划建设专项整治。加强美丽小城镇、美丽村庄、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卫生改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施工企业安全运行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违规施工行为,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监督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进一步加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排水设施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责任单位:局机关村镇业务室,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按各自职责落实。

  (四)城市管理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程序,对节假日商品促销会、大型展会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活动进行审批把关,严格落实“谁管辖、谁负责、谁落实”的工作原则,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加强对道路挖掘(抢修)审批、违章建筑拆除跟踪监管,加强对渣土工程车、装运垃圾车的专项整治;加强街道固定美食车、流动食品车安全监管。

  责任单位: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按各自职责落实。

  三、整治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原则。立足于防范重特大事故,坚持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落实各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职责,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实行风险预警控制,针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有效控制事故风险。

  (二)坚持“源头管控”原则。实施安全发展战略,把安全生产贯穿于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生产、经营等各环节,严格安全生产准入,预防为主,从本质上消除安全风险隐患。

  (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各监管部门是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专项整治任务,主动牵头负责,细化本行业的整治行动方案,落实任务分工,确保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四)坚持“依法治理”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强化专项整治执法的严肃性、权威性,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和管理力度,切实树立法治的权威,着力纠正监管执法和管理上的宽松软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上来,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对于推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强化安全生产事故防控的重要作用,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以安全生产问题隐患的大治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的大提升。

  (二)强化监管执法。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行动和安全监管执法紧密结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当场查处、现场警示,做到问题隐患整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针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从细检查、从严执法。对问题隐患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通报、挂牌督办。对不能按期整改的重大隐患,做到该停产的坚决停产、该关闭的坚决关闭、该处罚的严格处罚。对认识不到位、问题隐患整改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企业要实施约谈警示,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敷衍塞责、被动应付的企业,要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四个一律”措施,从严从重严肃查处。对隐患因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酿成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三)加强舆论引导。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及时报道专项治理行动的典型经验、有效做法。集中曝光重大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集中公布安全生产失信行为“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影响力和威慑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关注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督查考核。请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路管理段、局机关各业务室自6月份开始,每月23日前向局机关交通业务室报送一次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突出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并按照要求填报附表。  

  

  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台账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台账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企业台账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合惩戒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企业台账

        5.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台账

        6.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检查情况统计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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