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22-00063
  • 卫沙建交发〔2019〕146号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有效
  • 2019年06月13日
关于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优秀物业企业评选方案》的通知
卫沙建交发〔2019〕146号
时间:2019年06月13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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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文昌镇、滨河镇人民政府,各物业企业:

按照2019年度市委第17次(四届市委第95次)常委会会议要求:开展一次市辖区物业公司评选活动,进一步提升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结合沙坡头区实际,我局制定了《中卫市沙坡头区优秀物业企业评选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为打造优质物业服务品牌,净化行业发展环境,推进中卫市沙坡头区物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根据2019年度市委第17次(四届市委第95次)常委会会议要求,开展一次中卫市沙坡头区优秀物业企业评选活动,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

凡在中卫市沙坡头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并在沙坡头区从事住宅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均可参加评选。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沙坡头区优秀物业管理企业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评选组委会。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潘玉顺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副组长:周重南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副局长

员:柳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党组成员

        邵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工作人员

        李慧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工作人员

        石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工作人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4办公室,负责指导开展相关评选工作,负责向获评物业服务企业颁发荣誉证书,并以网站公布、下发通知等形式通报获评物业企业。

三、活动开展时间

2019年6月13日至2019年7月30日。

四、评选条件

1.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被行政处罚记录;

2.无涉及物业管理重大投诉。

五、评选程序

1.企业申报:物业服务企业自愿申报,填写《2019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于630日之前将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附电子版)报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204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石岩,联系电话:8812008)

2.初审:评选组委会对各物业服务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通知申报企业补充完善相关材料。

3.综合测评:小区业主满意度调查。成立调查小组深入小区实地调查,向小区住户发放测评表,并设置举报电话,在媒体和小区公示栏公布。属地社区意见调查。发放测评表,征求物业公司所属社区意见。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按照《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标准》,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对物业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打分,作为评优的主要依据。

4.评选公示:评选组委会抽选专家根据收集到的各种资料以及综合测评结果,评选出5家优秀物业管理企业,召开总结和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布。


附件:1、2019年度优秀物业服务企业申报表.

      2、物业服务企业评选标准.

      3、物业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4、物业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表.

      5、综合测评评分汇总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19年6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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