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18-26338
  • 卫沙建交发〔2018〕82号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 有效
  • 2018年05月30日
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卫沙建交发〔2018〕82号
时间:2018年05月30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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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业务室,各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全国及自治区、中卫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按照沙坡头区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卫沙安办发〔2018〕52号)要求,区建设交通局决定开展全区建筑、交通、村镇规划、城市管理领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专项执法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执法检查目的

  通过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标准》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加快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管理责任落实,夯实应急实战演练,确保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切实提高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二、执法检查对象

  沙坡头区建筑、交通、村镇规划、城市管理领域主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是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处理、两改造”治理工程)施工企业、农村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企业。

  三、主要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厅应急〔2016〕74号),认真对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附件6)要求,结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附件7),扎实开展应急执法检查工作。

  (一)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情况。依法设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建立应急管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专、兼职应急队伍(人员)管理制度;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应急管理教育培训制度;企业应急值守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等。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第一责任人,明确各层级人员应急管理工作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人员情况。

  (二)应急救援队伍建立情况。各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尤其是危货运输企业和生产经营规模较大的客运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因生产规模较小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的,必须与邻近救援队伍签订救援协议。

  (三)应急救援物资装备。重点检查是否依法依规配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突出重点岗位各种应急救援装备的管理、定期维护和保养并建立台账等情况。确保各类报警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正常运行。

  (四)应急预案。主要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法规管理要求,编制、发布、修订、备案应急预案,编制现场处置方案、落实现场处置流程和重点岗位应急处置卡。

  (五)应急演练。重点检查是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组织开展实战演练,并对演练进行评估总结。

  (六)应急教育培训。是否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应急知识、应急技能培训。应急管理培训记录、安排等资料是否齐全。

  (七)应急处置。主要检查是否按照法律要求设置危险因素警示标志、标识、应急逃生通道,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

  四、时间安排

  (一)工作安排阶段(5月31日前):各单位制定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二)企业自查阶段(6月1日-6月30日):各企业依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附件4)检查内容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查找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完善。

  (三)开展执法检查工作阶段(7月1日-10月20日):单位开展应急管理执法检查工作,督促各企业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台账,完善统计资料。

  (四)总结阶段(10月30日前):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应急执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形成工作总结及典型案例材料等。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认真制定计划,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应急管理专项检查任务,健全完善应急管理责任制,切实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水平。

  (二)开展信息普查。各单位对应急管理人员、应急救援队伍、姓名、联系方式、职务等基本信息及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名称、参数、存放地点、管理人等信息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

  (三)强化信息报送。为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经验,推动本次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请于5月31日前分别将《应急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附件1)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计划、《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2)、《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区建设交通局交通业务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6月27日和10月17日前分别将阶段性工作小结、《2018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整体性工作总结报送至区建设交通局交通业务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  

   

  附件:1.应急管理人员信息统计表

     2.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信息统计表                

     3.安全生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统计表

     4.2018年应急管理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统计表

     5.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清单

     6.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检查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2018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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