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10/2019-00004
  • 卫沙安委办发〔2018〕108号
  • 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 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有效
  • 2018年12月20日
沙坡头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卫沙安委办发〔2018〕108号
时间:2018年12月20日 来源: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字号: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有效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和中卫市安监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安监管发〔2018〕98号)要求,现将《沙坡头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认真组织实施。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的通知》(应急〔2018〕74号)和中卫市安监局《关于印发〈中卫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卫安监管发〔2018〕98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推动危险化学品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及时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

二、适用范围

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有储存设施)企业以及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三、安全风险研判

(一)基本要求

1.建立安全风险研判制度,完善责任体系,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职能部门、各车间(分厂)、各班组岗位的工作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和履职考核。

2.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建立覆盖企业全员、全过程的安全风险研判工作流程。

3.在每日开展班组交接班、车间生产调度会、厂级生产调度会布置生产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同步研判各项工作的安全风险,落实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二)重点内容

1.生产装置的安全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组分、液位、流量等主要工艺参数是否处于指标范围;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各类设备设施的静动密封是否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联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是否完好投用,并可靠运行。

2.危险化学品罐区、仓库等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及仪表系统是否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是否超限运行;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是否可能落底;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是否确保人员在岗;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联锁是否处于可靠运行状态。仓库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是否超量、超品种储存,相互禁配物质是否混放混存。

3.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安全风险可控状态。装置开停车是否制定开停车方案,试生产是否制定试生产方案并经专家论证;各项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是否健全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作业过程是否进行安全风险辨识,严格程序确认和作业许可审批,加强现场监督,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是否做到升级管理等;各项变更的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4.按照安全风险辨识结果,重大风险、较大风险是否落实管控及降低风险措施;重大隐患是否落实治理措施。

四、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

(一)按照“一级向一级负责,一级让一级放心,一级向一级报告”的原则,企业各岗位、班组、车间、部门要每天做好职责范围内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自下而上层层研判、层层记录、层层报告、层层签字承诺,压实企业全员、全过程、全天候、全方位安全风险的研判和管控责任。

(二)在布置安全风险研判和管控工作任务时,既要向下级交任务、交工作、交目标,又要同步交思路、交方法、交安全要求。

(三)对下级安全风险报告和承诺,上级要组织力量进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四)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

(五)在生产装置、罐区、仓库安全运行,高危生产活动及作业的风险可控、重大隐患落实治理措施的前提下,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承包商作业等主要安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的名义每天签署安全承诺,在工厂主门外公告,并上传至属地安全监管部门网站。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企业负责人代履行安全承诺工作。

五、安全承诺公告

(一)公告内容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当日重点生产装置、罐区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及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2.加油站:当日储罐及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动火作业及风险是否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二)公告方式

1.公告时间:每天上午10时前进行公告,次日10时前予以更新。

2.公告地点:企业在主门岗显著位置设置LED显示屏,显示屏规格大小250cm×140cm(公告内容模板详见附件1或2),可同时在企业网站显著位置公告。企业每天要向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安监局报送公告内容。

3.相关要求:企业设置的LED显示屏,要能清晰显示文字,并单屏显示全文,不应滚动播放,安装位置要符合防火防爆规定,要能保证人员、车辆安全通行。

(三)公告实施要求

1.各企业在每日进行安全承诺公告之前,要明确责任和研判工作具体内容,制定安全承诺公告制度,确定公告审批流程和公告标准(详见附件3、4、5)。  

2.每天实施安全承诺公告前,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全面掌握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情况,亲自调度,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措施符合国家、自治区、中卫市安全生产要求,要在高风险装置、设备、设施作业安全状态正常、安全措施有效、事故隐患动态为零的前提下,以本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主要负责人的名义,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当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外出时,应委托一名分管负责人履行安全承诺公告工作。

3.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保证以下三种安全状态:

(1)生产装置处于安全运行状态。生产装置的温度、压力(真空度)等主要工艺参数运行控制正常;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定期检测合格,设备设施静动密封完好无泄漏;超限报警、紧急切断、连锁等各类安全设施配备齐全可靠运行;各项变更审批程序符合规定。

(2)危险化学品罐区处于安全运行状态。储罐、管道、机泵、阀门等完好无泄漏;储罐的液位、温度、压力严禁超限运行;内浮顶储罐运行中浮盘严禁落底;油气罐区手动切水、切罐、装卸车时严禁离人;可燃及有毒气体报警和连锁可靠运行。  

(3)企业动火等特殊作业风险处于安全可控状态。各项特殊作业前必须进行风险识别,按计划审批实施;生产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动火作业前的清洗、蒸煮、吹扫、置换、分析、隔离、监火、应急等防范措施可靠落实;企业不具备危险化学品罐区动火作业实施能力的要聘请第三方进行全过程指导和监管。

4. 危险化学品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社会发布安全承诺公告:

(1)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管理制度及内控工作机制,工作职责没有层层落实的;

(2)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立即排除的,生产装置故障不能及时排除的,特种设备、安全设施不定期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因恶劣天气等原因导致作业区域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没有得到纠正的;

(3)危化品企业生产经营装置、罐区、动火等特殊作业管理措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当天对重点装置、罐区以及动火等特殊作业没有进行安全风险研判和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

(4)特殊时段企业没有带班值班负责人的。

企业不向社会发布安全公告时,表明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相应的设施设备、场所、作业,应立即停产停业,安监部门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

(四)公告的实施安排

1.第一批实行公告制度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详见附件6),于2018年12月30日开始实行安全承诺公告制度。

2.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领取危化品使用许可证的企业)、加油站全面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

3.请第一批实施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企业的属地乡镇于2018年12月30日前将企业实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工作情况报区安委办。

六、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的监督

(一)各乡镇、有关部门应督促指导企业于2018年12月底前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并将企业履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情况纳入监督检查内容,对于逾期未建立制度、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公开曝光,并纳入重点监管对象。

(二)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实施动态监管,将企业履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重要依据,督促引导企业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强化建立社会监督机制,鼓励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发现企业存在不发布、虚假发布安全承诺公告等情况时,要给予相应的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逐步推进。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是深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举措,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亲自部署,精心研究,完善计划、检查、整改、研判、公告等各项管理制度。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其他分管领导、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直接负责的内控工作机制。要建立生产装置、罐区、动火等特殊作业各项工作的研判机制,细化生产装置、罐区、动火等特殊作业研判的各项内容。要建立研判工作档案,做到研判签字确认。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各项要求得到落实,真正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

(二)加强执法,狠抓落实。区安委办将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完成情况纳入乡镇、部门的年度效能考核,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将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作为对危化品企业的必查项,对工作不落实的,不如实发布或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要采取通报批评、依法处罚并纳入安全生产失信企业名单、媒体曝光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落到实处。

(三)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建立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是充分发挥社会、企业员工、媒体监督的有效手段。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通过报纸、网络、广播、会议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市民、企业职工、媒体积极参与发布公告的监督。对发现不发布、迟发布、虚假发布的情况,及时拨打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对市民、职工、媒体提出的问题,企业要及时向公众作出说明,各企业在进行公告时,应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便解答问题。


附件: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重点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安全承诺公告牌模板


     2.加油站安全承诺公告牌模板.

     3.XX公司安全承诺公告制度模板.

     4.危化品企业建立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标准.

     5.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审核表.

     6.沙坡头区第一批实施公告制度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名单.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