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中心):
《香山乡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已经香山乡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2024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香山乡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合法性审核工作,确保乡政府合法性事项全覆盖、审查程序规范,结合香山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自治区关于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八大提升行动”工作要求为导向,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3〕117号)为重点,统筹乡域法治骨干、司法所、特邀法律顾问等力量,组建合法性审查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乡合法性审查工作,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100%。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香山乡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香山乡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志军 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副组长:冯 涛 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孙 浩 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任广武 乡综合执法办主任
张文书 乡民生服务中心主任
石 岩 乡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马 明 乡综治中心主任
张彤旺 乡司法所所长
王一鹏 乡法律顾问
联络人:黄占帅 乡综合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综合办公室,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冯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香山乡合法性审查工作具体事宜,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动态调整。
三、职责分工
组 长: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专班工作情况汇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难点重点问题,推动乡政府合法性审查工作顺利进行。
副组长:协助管理专班工作,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监督指导成员工作,确保任务落实完成。
成 员: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需要提交党委政府集体会议审议的涉法议题等内容合法性审查工作,严把合法性审查关口,按照《香山乡合法性审查目录》(见附件1)事项范围规定,确保应该送审的重大事项全部送审。综合办统筹乡域法治骨干、司法所、特邀法律顾问等力量,严格按照审查流程进行审查,专班办公室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联络人:与合法性审查工作专班组成人员保持联系,安排相关会议。收集整理归档合法性审查事项资料处理相关文件,记录合法性审查工作过程和结果。组织培训相关业务,评估工作效果,提出改进优化建议。
四、工作流程
1.合法性审查工作基本程序为:起草—送审—登记—审查。
2.各办(中心)磋商草拟、集体讨论、征求意见、必要时召开论证会、听证会,根据上述反馈意见、论证结论、听证报告形成草案。
3.起草办(中心)向合法性审查工作专班提交送审材料。材料不完备不规范的,需要补正或者重新提交;材料完备规范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专班予以受理并合法性审查。
4.合法性审查工作专班联络人对送审内容统一编号,统一登记,经特邀法律顾问初审、专班联络人复审、专班副组长签批和重要事项专班组长终审签批后,从制定主体、决策权限、文件性质、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公平竞争审查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查,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5.合法性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审查时间自合法性审查工作专班收到完整的审核材料之日起计算。可采用实地考察、座谈会、专家论证、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开展辅助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查意见。
6.起草办(中心)根据合法性审查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或补充。特殊情况下,起草办(中心)未完全采纳合法性审查意见的,应当在提请集体会议审议时详细说明理由与依据。合同签订后10日内将正式文本报合法性审核工作专班备案,属于政府合同的,同时向区司法局备案。
7.起草办(中心)提交乡党委政府集体会议审定。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会议审议。
8.经审议通过或批准后,按照程序印发实施。属于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布后30日内将完整资料向乡综合办报送备案。属于规范性文件的,印发之日公布,公布后30日内将完整资料向区司法局报送备案。
五、工作机制
1.合法性审查目录化管理制度。制定公布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明确审查事项、审查机构、审查依据、审查重点、审查提供材料、审查时限。
2.审查人员列席会议制度。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涉及合法性审查事项的议题时,应当安排司法所负责人和特邀法律顾问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并在会议记录中记录。
3.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会议制度。动态调整合法性审查事项目录清单,研究审定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听取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报告,研究并解决合法性审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涉法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可以通过问卷调查、听证论证、专家咨询等方式提高审查质量。
5.联合会审机制。通过组建法律顾问团、组织相关部门会审等方式,为合法性审查工作提供支撑。重大专项法律事务,可以聘请专业法律团队负责合法性审查工作。
6.外部协同机制。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合法性审查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着力点,各办(中心)要站在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大力实施依法治区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和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高质量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乡综合办要切实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召开调度会,采取有力措施,周密组织实施,确保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各办(中心)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切实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三)强化结果运用。乡党建办要通过宣传报道等方式,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和做法。乡综合办要发挥导向作用,将合法性审查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和督察内容,建立通报制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办(中心)予以表扬激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
附件:1.香山乡合法性审查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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