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登录个人中心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新闻中心 网上办事 互动交流 走进沙坡头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5/2021-00040 文号 卫沙农发〔2021〕70号 生成日期 2021-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文昌、迎水桥、东园、柔远、镇罗、宣和、永康、常乐镇人民政府,区农技中心:

现将《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工作,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促进农业高质量和绿色可持续发展,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农作物秸秆与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沙坡头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要求,扎实推进生态立区战略,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科学合理利用农作物秸秆资源,有效治理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改土培肥,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和效益,实现变废为宝、化害为利,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

二、基本原则

(一)农用为主,多元利用。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确定农作物秸秆处理技术和利用模式,积极推进农作物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

(二)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积极培育秸秆收储运和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充分发挥农户、社会化服务组织和企业的主体作用,通过政府引导扶持,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三)突出重点,机艺融合。根据我区自然条件,玉米秸秆数量、综合利用的产业基础等因素,加快构建以机械化还田离田为支撑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体系、服务体系和产业体系,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有力支撑。

三、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探索农作物秸秆还田离田利用有效模式,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率。深入推进秸秆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利用,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建立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量化利用,促进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2021年,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

四、实施区域和作业要求

(一)实施区域。沙坡头区籽粒玉米秸秆通过机械捡拾打捆8.86万亩,全部用于饲料化、燃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原料化等综合利用。

(二)作业要求。玉米秸秆打捆标准为20公斤至200公斤方捆或圆捆。要求所有参与实施项目的农机作业机具和作业人员必须在农机监理部门入户挂牌、检验合格且证照齐全;作业机具必须加装自动化智能监测设备,对作业面积、打捆数量和质量等数据实行远程监测记录,并实时上传到农机作业信息化管理平台,随时接受监控管理。

五、实施对象和补助标准

(一)实施对象。我区从事籽粒玉米种植的各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和农户。

(二)作业主体。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作业公司或秸秆收储加工利用企业。

(三)补助标准。自治区财政拨款310万元,我区计划开展籽粒玉米捡拾打捆8.86万亩,预计打捆4.43万吨,每吨补助70元。

各乡镇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计划任务及补助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

六、实施程序

补助资金严格遵循“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原则,按照以下步骤实施。

(一)落实面积。各乡镇按照本方案要求,进一步摸清玉米种植面积、种植地点,合理划定作业区域,明确负责人员。将最终落实面积于7月10日前报送区农技中心。

(二)组织作业。区农技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作业单位,并签订作业任务协议书,协议书中要明确作业区域、作业任务、作业时间和考核验收等内容和责任,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作业任务。在作业阶段,要加强对作业单位的监管,各作业单位必须根据作业乡镇作物收获的时间、面积,实时、精准、足量调配作业车辆,确保高效作业。各项目乡镇安排专人督导中标作业单位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记录表》(附件2),并签字盖章,作业记录表在村委会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审核盖章,上报镇(乡)政府确认,各项目乡镇审核汇总后(盖章)报区农技中心审定。

(三)组织验收。各项目乡镇要成立项目实施小组,全力配合中标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作业单位开展作业,并配合沙坡头区项目验收小组做好项目验收、资金兑付等工作。验收小组根据项目作业记录表、自动化在线监测平台数据、任务协议书和现场查验等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结果,填写《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附件3)。

(四)资金兑付。以验收小组的验收结果为依据,经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后,补贴资金由区农技中心按照项目资金拨付程序及时将补助资金兑付给作业单位。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强对秸秆资源化利用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局局长任组长,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及各有关乡镇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由区农技中心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做好项目的方案制定、统筹协调、督查指导、考核验收等工作。

(二)严格资金管理。按照项目要求,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及时足额配套秸秆综合利用补助资金。财政拨付结余资金按照《预算法》和自治区财政结余结转、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执行,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各乡镇及区农技中心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三)加大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微信、拉条幅、发放宣传彩页、召开会议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提高广大农户及农机服务组织对开展玉米秸秆打捆收储工作的认识及参与积极性,确保这项政策落到实处。

(四)加强禁烧监管。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自治区及中卫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沙坡头区秸秆禁烧督查工作,各乡镇要进一步增强项目实施协调和秸秆禁烧监管的主体责任意识,严格落实乡(镇)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建立秸秆禁烧监管长效机制,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点,杜绝辖区内秸秆焚烧现象。

(五)强化绩效考核。区农技中心牵头,依据《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对各乡镇进行绩效考评,重点将目标实现、指标完成、台账建设等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将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登记造册、公示确认等工作落到实处。绩效考核结果将直接作为下年度安排项目的依据。


附件:1.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计划表

      2.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作业记录表

      3.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验收表

      4.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点击查看:《一图读懂:沙坡头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友情链接 国家及部委网站 各省区市政府网站 自治区各部门网站 宁夏各市县政府网站
新媒体
智能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