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灌溉管理所、南山台电灌站:
为认真贯彻中央“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思路,坚持节水优先、建设幸福河湖,全面落实2020年全国、全区水利会议精神,扎实有效地做好今年的灌溉管理工作,为“三农”发展提供可靠的供水保障,现就沙坡头区灌区2020年灌溉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严格按照“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统一调度、均衡受益”的原则,合理调配水资源,全面做好供水服务工作,圆满完成58.22万亩农田灌溉任务,实现“群众无上访、庄稼无告旱、渠道无决口、水费无拖欠”的“四无”管理目标,统筹兼顾工业用水、生态补水,确保各业用水平衡有序、均衡受益。
具体任务:4月20日前完成林地、生态补水和扬水灌区玉米种植用水;4月30日完成小麦头水灌溉;5月10日完成小麦二水灌溉;5月22日完成水稻插秧;7月18日完成玉米追肥灌水;11月20日完成冬灌任务。
二、水情形势
根据黄委会报汛资料统计,2019年7-12月,黄河主要来水区来水350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均值多8.6%。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黄河干流的龙羊峡、刘家峡、万家寨、三门峡、小浪底五大水库合计可调蓄水量240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少21.2亿立方米,少8.1%。另据黄委会水文部门长期径流预报,2020年1~6月黄河流域主要来水区来水151亿立方米,比多年同期均值偏多6.9%。
按照黄委会黄河水量调度计划,2020年1-6月份下河沿断面合计入境水量168.7亿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实际多8.3亿立方米,月均来水增加1.4亿立方米。其中:4月份1360立方米/秒,比去年同期持平;5月份1550立方米/秒,比去年同期少10立方米/秒;6月份1550立方米/秒,比去年同期多210立方米/秒。
2020年自治区分配沙坡头区年度控制引水指标4.54亿立方米(不含内蒙古栾井滩引水指标0.5亿立方米),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放水时间
根据自治区水利调度中心的安排,沙坡头各渠于4月10日开闸放水,9月8日全部停水;冬灌11月1日放水,11月20日停水。
四、措施及要求
(一)强化宣传,确保政策、水情宣传到位
一是进一步强化水情宣传。各乡镇、灌溉管理单位要按照自治区《2020年全区水量调度预案》的通知(宁水法资发〔2020〕7号)要求,在开灌之际安排人员深入到灌区村队、田间地头,向群众广泛宣传沙坡头区灌溉引用水指标、水情灌情,要做到家喻户晓,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共同做好抗旱保灌工作。
二是主动调整作物种植结构。要按照“以水定植、以供定需”的原则,根据今年种植结构调整意见和水情,各乡镇、村、涉农企业、种植大户要抓好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加快土地流转承包经营,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大力推广先进的灌水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实行节水灌溉;压减或限制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将沙坡头各渠水稻种植总面积控制在7万亩以内;控灌面积≧500亩的支渠,水稻等高耗水作物种植比例严格控制在支渠总面积的35%以下;高口、高地、渠道稍段区域严禁种植水稻。对超计划和在高口、高地、渠道稍段种植水稻,造成的缺水告旱问题由镇、村及农户自行负责。
(二)强化管理,确保农业灌溉保障到位
1.强化水权指标管理。根据各用水单位确权水量指标和自治区下达的引用水指标同比例分配水量,配水量分配到各干渠,由各供水管理单位分配到各干渠直开口。各乡镇、村、涉农企业、种植大户要依据配水量决定种植结构。特别是南山台扬灌区,要将以水定植、定额管理的制度落到实处。自流灌区各段、站水稻配水面积比例不超过本灌区面积的30%。各用水单位要按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控制引水总量和用水总量,确保不超年度下达的引、用水指标。
2.做好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各乡镇、各灌溉管理单位要加强与灌区各类涉水项目工程承建(施工)单位的联系、协调,督促承建(施工)单位调整计划、加快进度,务必于4月8日前完成涉水部分工程建设任务,不得因工程建设进度影响春灌。各灌溉管理单位、乡镇水利工作站、各用水组织要抓紧做好灌前各项准备工作,对辖区各级输水渠道、启闭机械、电器设备、动力线路等进行一次认真彻底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关渠道清淤及维修养护方案,对去冬今春各类工程施工和挖沙取土给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遗留的安全隐患进行清理,保证各级渠道输水安全畅通。南北干渠已建成地段要做好已征地范围渠拜的管理,防止乱建、乱栽、乱挖、乱开口现象的发生。
3.切实规范水量调度管理。局调度和节水办公室负责北干渠口、南干渠口和南山台扬水工程的调度,灌溉管理所负责各支干渠、支渠口的调度。水量调度坚持“水权集中、统一调度、下级服从上级、专职调度”原则,用水单位必须服从供水单位的统一调度安排。调度指令一经下达,必须坚决执行,出现一次越权调度或不听从调度指令者罚款200元。各干渠管理段必须严格执行“先交后用、交够再用”的水量交接制度,按照核定的交接水比例进行交水,保证上下游均衡受益,不按规定比例交水,每少交1万方水罚款100元。水管人员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决不能以加大干渠引水流量来转移供用水矛盾,要保证配水计划的贯彻执行。
4.着力抓好灌溉供用水管理。按照今年的水情,各干渠仍将处于长时段小流量、低水位运行状态,各乡镇要根据水情灌情及时制定并启动本灌域抗旱应急调度预案,各灌溉管理单位要统筹各干渠、支干渠系的用水,加强供用水管理,特别要关注一些高口、高地、大型支渠、干渠稍段的水情灌情,及时和镇村、涉农企业、种植大户等用水组织联系协调,制定周密的渠道轮灌计划,有序组织适时灌溉。同时,要加强沿渠小高抽用水管理,在核实灌溉面积、种植结构、用水户申报用水计划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取水时间、取水量,杜绝其无序随意用水。各镇、村要重视对抗旱机井和支渠稍段补水泵站的管理使用,落实抗旱机井和补水泵站使用的管护责任,对管理使用的临渠沿沟泵站、抗旱机井、电器线路等设备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确保抗旱机井、补水泵站正常运行,发挥作用。灌区内经果林、鱼塘、香山湖、应理湖、腾格里湖、十里水街、阿盟孪井滩扬水站、美利纸业速生林基地、中卫工业园区4月底前保证其用水,5月上旬起限量供水,要最大限度的满足灌区农业灌溉需要。南山台电灌站在上水后,要抓紧完成永大线高效节水补灌工程和生态移民工程的蓄水,克服与自流灌区大面积灌溉争水的矛盾。
5.充分发挥节水工程效能,以节水保灌溉。各镇乡、用水协会、涉水机关单位及各灌溉供水单位,要根据各自权责,一是督促协调各涉水工程承建单位要加快各类工程建设进度,保证各类在建工程在春灌前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二是狠抓高效节灌区引用水管理,实行限时限量定额供水,杜绝大水漫灌,充分发挥高效节水工程节水效益。三是推广、督导土地流转企业、种植大户采取激光平田、小畦耕作及铺设输水滴灌带、专人灌水等耕种方式取用水,努力提高取用水效率效益,充分发挥高效节灌片区农业节水作用。
6.狠抓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按照“一票否决制”管理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职责、抓好落实。要开展岗前安全培训,从思想上筑牢安全防线,从制度上规范安全行为,从操作上熟练安全规程;依法管水,加强涉外工程建设监督管理,强化审批程序、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合同资料,保证水工程安全。各灌溉管理单位要做好各大干渠(沟)的安全运行、管护及已砌护改造干渠“美丽渠道”建设、沿渠林木管养工作;干渠以下的渠道安全、稳定和灌溉管理工作由属地镇、村及农民用水组织负责。放水后,各渠道管理段要做好干渠的通水试渠工作,及时清理渠道中的杂草垃圾,要人随水走,送水到梢,保证渠道安全通水;各施工单位要做好新建工程的试水工作,派专人巡护,确保新建工程安全运行。各镇、村用水组织在支斗渠放水时间,组织人员打捞渠道中的杂物,防止因渠道淤堵导致房屋、大棚、农田受淹。行水后,各灌溉管理单位要及时、严谨核定干渠、支干渠各大断面安全运行警戒水位,完善有关制度,加强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及时除险加固;要严格执行定时巡护和领导查岗制度,特别要加强风雨天和渠道高水位运行时的巡护,严禁超警戒水位运行,确保渠道行水安全无事故。
7.加强测量水和水费收缴管理。各干渠管理段要本着“科学、准确、公平、公开”的用水计量原则,健全测量水制度、完善图表、账册,规范测量水程序,要做到计量准确、结算及时、水帐公示、水费公开。各镇、村要加强对农民用水组织的监管,健全管理制度,组织群众适时有序灌溉,确保各期水费收缴任务按时足额完成。
(三)深化改革,确保各项水利改革任务落实到位
1.稳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稳步推进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进一步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以提高灌溉用水的效率与效益、促进管理改革为核心,以改善灌溉条件、细化量水单元、促进节约用水、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有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农业节水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进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创新。
2.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要高度重视水资源管理工作,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用水需求与严格水资源管理之间的关系。探索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流转顺畅的水权水市场制度体系,实现水资源更合理的配置、更高效的利用、更有效的保护,推进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粗放用水向集约用水转变,以水安全保障经济社会生态发展安全,为建设美丽沙坡头区提供重要支撑。
3.不断完善基层服务工作体系。农民用水组织是农村水利管理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对加强支斗渠运行管理,维护正常灌溉秩序,提高田间用水效率具有重要作用。一是加强农民用水组织建设,强化用水管理。各镇结合对农民用水组织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能力建设,提高规范运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延伸服务,提高服务能力。水管单位要树立管干渠必管灌区,管供水必管用水的指导思想,把供水服务延伸到支、斗渠以下。要明确延伸服务人员职责、服务目标。三是进一步规范水费的收缴管理,返还水费使用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监管,实行单独核算、专账管理,推行“村用、镇管、县监督”的财务管理办法。各镇、村要抓好水务公开工作,及时将水量、水费收缴信息公示到户,让用水户淌明白水、交明白费,严禁搭车收费、违规收费。四是加强检查指导,确保水费体制改革取得实效。各乡镇农民用水组织,要加强对辖区内各村级用水小组运行情况的检查指导和服务,不断总结经验,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以此来带动基层农民用水组织均衡发展。
(四)改进作风,为灌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灌溉管理单位是水利行业的窗口单位,水利职工作风的好坏直接决定着整个水利行风的好坏,作为水管部门,抓优质灌溉服务就是抓行风建设。各水管单位及水利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走进基层、贴近群众,准确掌握灌区用水需求,积极化解灌溉矛盾,切实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全方位做好优质灌溉服务。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20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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