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1月22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1月22日—2024年12月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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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朝阳路老年公寓院内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同意《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中卫段)—中宁县鑫力砼业制品有限公司临时拌合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2024年11月22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2 | 关于同意《黄河宁夏段河道治理工程(中卫段)2024年第二批建设项目二标段(砼四角体预制2)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2024年11月22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
3 | 关于同意中卫市振发沙漠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振发中卫光伏电站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2024年11月22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4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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