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6月19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6月19日—2020年6月29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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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朝阳路老年公寓院内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关于同意宁夏中卫市鑫源达机砖厂《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函〔2020〕30号(见附件:)关于同意宁夏中卫市鑫源达机砖厂《免烧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docx | 2020年6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2 | 关于同意宁夏博扬鑫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包装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函〔2020〕31号(见附件:关于同意宁夏博扬鑫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套包装托盘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docx) | 2020年6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3 | 关于同意《中卫市永康镇汇农发泡网厂农副产品包装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函〔2020〕32号(见附件:关于同意《中卫市永康镇汇农发泡网厂农副产品包装物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doc) | 2020年6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4 | 关于同意《宁夏隆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函〔2020〕33号(见附件:关于同意《宁夏隆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docx) | 2020年6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5 | 关于同意《宁夏沙坡头果业有限公司塑料筐、发泡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 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函〔2020〕34号(见附件:关于同意《宁夏沙坡头果业有限公司塑料筐、发泡网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docx) | 2020年6月19日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0年6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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