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是全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评估年。按照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 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沙党发〔2021〕83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做好沙坡头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评估准备工作,完成沙坡头区“八五”普法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阶段性目标任务,总结成绩经验,查找问题短板,发现创新亮点,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整体联动,为高质量高标准迎接国家及自治区、中卫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检查评估打牢基础,现就开展沙坡头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2023年4月中旬开始至4月底结束。
二、督导检查范围
(一)各乡镇,其中在每个乡镇抽查沙坡头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村(社区)一个;
(二)各部门(单位),其中在卫健局抽查一个医院,民社局抽查一个社会组织,在统战部(民宗局)抽查一个宗教场所,在教育局抽查5个中小学校,在工信和商务局抽查一个企业。
三、督导检查内容
督导检查以国家和区、市“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为基本依据,以区委、区政府“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为基本要求,以《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任务清单》《沙坡头区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方案》《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制度(试行)》等为基本内容,以《沙坡头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评估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为基本标准,重点检查10个方面内容: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和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扫黑除恶等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领导干部、青少年、村(居)“两委”干部、社会组织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用法情况,“法律明白人”的培养、作用发挥情况和承担“八五”普法讲师团单位成员宣讲法律情况;
(四)“法律八进”活动开展情况;
(五)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法治文化活动开展情况;
(六)以案释法开展情况;
(七)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八)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九)普法工作安排部署、经费投入、组织机构等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十)普法的实际效果。
四、督导检查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验资料、谈话交流等方法进行。分为安排部署、自查自验、实地查验、问题反馈、整改落实五个阶段:
(一)安排部署(4月初)。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制定开展沙坡头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评估部署培训会,做好中期检查评估各项准备工作。
(二)自查自验(2023年4月5日至4月16日)。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严格按照《关于报送“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的要求》(附件1)和《沙坡头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整理完善档案资料,进行自主评估打分,并将打分表、总结报告、普法依法治理创新工作案例于4月17日前经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司法局306室)。
(三)实地查验(2023年4月17日至4月25日)。共分两个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档案资料、对照检查标准评分、实地考察、谈话交流和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学校等单位“八五”普法实施意见落实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和普法对象、工作人员对法治宣传教育相关知识掌握情况。
(四)问题反馈(2023年4月26日至4月28日)。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对照资料缺项,制定下发问题清单。
(五)整改落实(2023年5月1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根据问题清单,查漏补缺、立即整改,确保“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督导检查组组成人员
督导检查共分两组,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沈红菊同志统一担任,副组长及工作人员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 督导检查对象为14个部门(单位)、5所学校、11个乡镇,每个乡镇选取1个村(社区):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公室、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民宗局抽查1个宗教场所)、区委政法委、区委政研室、区委网信办、区委编办、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选取5所学校;文昌镇、滨河镇、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
副组长:王 静(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 芳(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
汪奕彤(区司法局办公室秘书)
黄宗波(区教育局工作人员)
联络员:王 芳
配车单位:区司法局
第二组 督导检查对象为28个部门(单位):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科技局、区工信和商务局(抽查1个企业)、区民社局(抽查1个社会组织)、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和交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卫健局(抽查1家医院)、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医保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局、妇联、工会、团委、税务局、沙坡头区消防救援大队、鑫沙公司。
副组长:张瑞花(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挂职副局长)
成 员:杨彦梅(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
韩淑华(文昌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陈巧玲(司法局“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负责人)
联络员:杨彦梅
配车单位:区司法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夯实全面依法治国根基的重要举措。本次督导检查仅仅是今年“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验收的“第一战”,接下来还面临着国家及自治区、中卫市的评估验收,请各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讲政治、顾大局、识大体,切实把本次督导检查工作记在心上、扛在肩上、践于行上,做到专题研究部署,周密组织安排,责任分工明确,全面对标指标体系要求,扎实开展自查自验,防止二次返工,为后期的评估验收工作打牢基础。
(二)查漏补缺,全面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评估指标体系,对“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自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及时补课,确保“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结合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制定宣传计划,通过在集中场所悬挂宣传横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等方式,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集中宣传“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取得的成效,总结宣传推广一批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普法先进经验和典型,为迎接中央、区、市对沙坡头区“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中期检查评估工作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8852663
附件:1.关于报送“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总结报告等相关资料的要求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3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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