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01/2024-00020 | 文号 | 卫沙政发〔2024〕5号 | 生成日期 | 2024-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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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 有效性 | 有效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与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宁自然资办发〔2022〕21号)及《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任务书的批复》(卫自然资发〔2022〕304号)要求,我区完成了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形成《沙坡头区集体建设用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该成果已通过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验收,并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予以公布实施,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沙坡头区集体建设用地定级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