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部门(单位):
《2025年沙坡头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5年1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5年沙坡头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推动沙坡头区群众体育蓬勃发展。结合实际,拟举办2025年沙坡头区第四届全民健身运动会。为确保运动会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聚合力同心筑梦向未来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宣传部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统战部
中卫市沙坡头区教育局
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三、活动时间和地点
活动时间:2025年12月24日—26日
活动地点:沙坡头区全民健身中心、沙坡头区滨河全民健身中心、中卫市第九中学。
四、参赛人员
沙坡头区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各体育协会及俱乐部、广大体育爱好者。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临时工作小组,活动结束后自行解散,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徐郑应 区委副书记
成 员:王瑞萍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朱 菁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志斌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民族宗教局局长
马千笑 区委社会工作部部长
周 凤 区委网信办主任
冯学渊 区教育局局长
赵爱东 区财政局局长
万 静 区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局长
黄宗玺 区卫健局局长
杨海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吴海洋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罗永乐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蒙彦晓 团区委书记
徐雅芬 区妇联主席
吴 峰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张德有 区气象局局长
代 文 国网沙坡头区供电公司经理
各乡镇镇(乡)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竞赛部、宣传部、保障部等4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
(一)办公室
工作职责:制定赛事工作总体方案,编制工作手册;邀请领导及嘉宾;组织组委会有关会议;负责开(闭)幕式并组织实施;负责设计、制作、发放运动会的各种证件;统筹、协调、督促各部门工作;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二)竞赛部
工作职责:制定竞赛工作方案及竞赛规程;落实比赛场地,配置比赛器材,制作秩序册;抽调裁判员并做好执裁培训工作;统计、宣布和整理竞赛成绩;及时对赛事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报组委会;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
(三)宣传部
工作职责:负责邀请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配合办公室做好开(闭)幕式等工作;负责突发事件的舆情应对工作;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
(四)保障部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比赛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作;负责安排3辆救护车和3组医务人员做好医疗保障工作;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责任单位:区卫健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
六、活动项目
个人项目:武术
团体项目:篮球、足球、4×100米接力、广场舞、拔河。
七、运动会流程
(一)开幕式
7:30—8:20 工作人员到场,播放暖场音乐
8:21—8:38 队伍集结
8:39—8:40 邀请领导及嘉宾入场
8:41—8:42 主持人介绍出席开幕式领导和嘉宾
8:43—8:44 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8:45—8:48 领导致辞
8:49—8:51 裁判员代表宣誓
8:52—8:53 运动员代表宣誓
8:54—8:55 领导宣布运动会开幕
8:56—9:00参赛队有序退场,按照比赛日程安排,依次进行各个项目的比赛
(二)闭幕式
1.裁判长宣布比赛成绩
2.领导颁奖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代表队认真填写报名表(包括参赛项目、运动员姓名、性别、年龄、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于2025年12月19日18:00前将电子版报名表(同时报PDF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pttyb123@126.com。联系人:万玉凤 电话:0955—7630205。
(二)报到
2025年12月23日下午2:30在沙坡头区滨河全民健身中心召开领队、教练员、裁判员联席会议。
九、参赛资格及要求
1.身体健康,无疾病史,经常性参加体育活动,年龄在18岁—65岁之间,参赛者自愿参与本次活动即视为能够承担本次活动可能发生的风险并对自身的安全负责。
2.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和心肌炎患者;
(2)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3)大量饮用烈性酒或睡眠不足者;
(4)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5)孕妇。
3.每名运动员(在国家、省注册的现役运动员、教练员不得参加本人从事的项目比赛)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且最多参加3个项目。
4.各参赛运动员必须签订自愿参赛承诺书,自行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各参赛队食宿、交通费及保险由派出单位承担。
十、竞赛办法
1.各项目比赛规则按照竞赛规程执行。
2.各项目在决赛中须排出全部录取名次。
3.报名队数不足6队的项目取消该项比赛。
4.裁判长和裁判员由组委会选调。
5.仲裁委员会由组委会选调,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执行。
6.对比赛结果有异议者,其领队须在比赛结束后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及视频、照片等佐证材料,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如申诉成功,退回申诉费,如申诉驳回,不予退还申诉费。
7.器材由组委会统一提供。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个人项目武术(分组别),分别设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500元奖品;二等奖2名,奖励价值400元奖品;三等奖3名,奖励价值300元奖品,同时颁发证书。
(二)团体项目篮球、足球、广场舞、拔河录取前6名,设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4000元奖品;二等奖2名,奖励价值3000元奖品;三等奖3名,奖励价值2000元奖品;田径4×100录取前6名,设一等奖1名,奖励价值1600元奖品;二等奖2名,奖励价值1200元奖品;三等奖3名,奖励价值800元奖品,同时颁发奖牌。
(三)对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单位给予优秀组织奖。
十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认真筹划,按照工作职责,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广大群众、体育爱好者及本单位职工组队报名参赛,营造全民健身、全民参与、节俭办赛的氛围,严格执行赛风赛纪相关规章制度与纪律准则,从严审核参赛运动员资格,全力杜绝赛风赛纪问题的发生。对于出现赛风赛纪违规、弄虚作假、违规使用或误用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涉事人员参赛资格。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密切关注参赛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状况,保障赛事公平、有序、安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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