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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沙坡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32/2024-00073 文号 卫沙旅游文广发〔2024〕60号 生成日期 2024-06-07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各单位,各申报人:

为进一步完善沙坡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体系,加强沙坡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队伍建设,推动保护传承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命名管理办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等法律法规条例,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决定开展第三批沙坡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一)项目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2)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3)体现沙坡头区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等价值。

(4)在一定群体中或地域范围内世代传承、活态存续,具有体现沙坡头区地域文化传承的典型性、代表性。

(5)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的创造力和多样性。

2.申报范围

(1)民间文学(神话、传说、故事、歌谣、谚语、谜语等);

(2)传统音乐(民歌、小调、各种特定场合演奏的乐曲等);

(3)传统舞蹈(在生产劳动、岁时节令等活动中表演的舞蹈);

(4)传统戏剧;

(5)曲艺(曲艺、唱曲、相声、快板等);

(6)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民间游戏、杂耍、竞技、武术等);

(7)传统美术(绘画、雕塑、手工艺等);

(8)传统技艺(工具和机械制作、农产品加工等);

(9)传统医药(养生、药物、技法等);

(10)民俗

(二)传承人申报条件和范围

1.申报条件

(1)长期从事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践,熟练掌握项目主要知识和核心技艺。

(2)具有该项目公认的代表性、权威性与影响力。

(3)能够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4)遵纪守法,爱国敬业,德艺双馨。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目前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3)群体性较强的项目,目前难以确定其代表性的传承人。

2.申报范围

(1)未被认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

(2)本次申报第三批沙坡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可同时申报代表性传承人。

(3)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已去世或因年龄、身体等原因不具备传承能力的,该项目可重新推荐传承人。

(4)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的部分项目,虽已有代表性传承人,但因传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增补,但从严掌握。

(5)注重对技艺水平高、传承能力强的中青年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

二、报送材料

(一)申报项目报送材料

1.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保护计划及保障措施等(见附件1),报送一式3份。

2.辅助资料:项目申报视频、照片、相关资质或荣誉证书、宣传报道等。

(二)申报传承人报送材料

1.申报表:包括传承人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职业、个人简历、传承谱系、技艺特征、个人成就等,报送一式3份。

2.辅助材料:有助于说明被推荐为传承人的其他文字、图片、录音、录像资料等。

申报材料各项内容应如实填写,如发现隐瞒事实、伪造材料等情况,则取消入选资格。

三、申报程序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根据申报单位或个人的意愿,组织专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中符合申报条件的进行筛选、论证、评审,提出推荐名单,申报书附专家的评审意见。

(一)提出申请

各乡镇、单位、申报人要将申报材料(含纸质与电子版材料)于2024年8月10日前报(寄)送至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312室。

(二)专家评审

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根据申请,组织专家对沙坡头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资质进行审核,并将名单进行公示。

(三)公示及认定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根据公示结果发布第三批沙坡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认定名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要对项目传承情况(传承谱系等)、制定和实施保护计划(五年保护计划等)与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能力进行甄别与审核,认真组织申报、审核、评选与推荐,并按照有关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二)充分调动,广泛征集

要充分发挥传承人、专家学者及社会行业协会的作用,吸收其参与项目申报材料的准备和保护计划的制定,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按照要求,确保质量

要对申报材料(文字表述、图片格式等)质量负责,力求推荐材料精炼、真实、可靠,并遵照申报要求按时报送。不符合推荐条件、推荐材料与要求相悖或超过报送时限的,不予推荐参评。

联系人:王华杰 李晓莉  0955-7630204

邮寄地址:沙坡头区中央西大道40号(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312室)

电子邮箱:2456108122@qq.com


附件:1.沙坡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2.沙坡头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旅游和文化体育广电局    

2024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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