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切实减轻学校和教师负担,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向学校转移,根据自治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区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白名单〉〈自治区中小学进校园社会事务白名单〉的通知》(宁党教办〔2024〕9号)要求,现将《沙坡头区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白名单》《沙坡头区中小学进校园社会事务白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单开展活动,强化过程管理。区委政法委,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白名单”公布的事项内容、范围、方式等要求开展活动。牵头单位要提前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加强与区教育局的沟通协调,抓好事项过程管理,尽量降低进校园的频次、时长,缩小参与规模,减少对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干扰。
二、严控入校事务,杜绝形式主义。未列入“白名单”的事项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确需增加的,须严格履行审批报备程序。“白名单”事项中涉及答题、征集、创建、比赛等内容的,要坚持学校、教师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得出现强制接龙打卡、报送总结、填写报表等硬性要求,严防重留痕轻实效形式主义。
三、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名单发布。区教育局要进一步完善监测、举报、核查、问责、通报等机制,确保为教师减负工作的各项要求落地落实。从2025年起,相关部门应于每年春季开学前将符合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按程序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汇总、提出初审意见,报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本级“白名单”,同时向上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监督电话:0955-8817600 0955-8817611
特此公告。
附件:1.《沙坡区中小学督查检查评比考核白名单》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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