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8/2022-00017
  • 卫沙财发〔2022〕11号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沙坡头区财政局
  • 有效
  • 2022年02月27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关于保留和废止政策性文件的决定
卫沙财发〔2022〕11号
时间:2022年02月27日 来源:沙坡头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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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维护法制统一,确保政令畅通,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沙法办发〔2022〕3号)要求,现对2021年以来沙坡头区财政局印发的各类政策性文件和2021年政策性文件清理工作中予以保留的相关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纳入此次清理工作的政策性文件共2件,其中保留1件,废止1件。

宣布废止的政策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不再施行。


附件:1.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决定保留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2.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决定废止的政策性文件目录.



中卫市沙坡头区财政局  

 2022年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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