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培育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社会化服务市场,确保沙坡头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顺利推进,决定在沙坡头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承担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各类服务主体,聚焦小农户和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关键薄弱环节开展社会化服务。补助资金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在每个阶段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兑付补助资金。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用于支持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高于项目总补助资金或面积的60%。
二、服务主体应具备的资质及服务作业质量
(一)服务主体应具备的资质。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运营管理规范,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在中国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录库和当地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的服务主体名录内,接受农业农村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规范实施沙坡头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体优先考虑。三是参与作业的农机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且车辆年检合格,驾驶人员须持有与所驾驶机型相符的驾驶证(作业证),并购买农机保险和农机手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四是实施主体须具备一定的服务能力,申报服务面积超过2000亩,可调配使用与其服务内容相匹配的耕、种、防、收机械达5台(套)以上。五是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服务主体要安装智能终端,与项目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时对接。
(二)服务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作业质量要求,同时达到实时系统监测的标准。
三、遴选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遴选通知。
(二)组织报名。有意愿的服务主体填写《沙坡头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项目申报表》,同时提交服务主体简介、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实施方案、驾驶员证件、农业机械保险、无事故证明等资质原件和复印件等(具体资料参照附件2)送至沙坡头区农业农村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审核备案。
(三)评审确定。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审打分,择优确定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
(四)挂网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服务主体名单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实施项目。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服务主体签订服务承诺书,并按照沙坡头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协调;各乡镇、村负责监督指导工作。
(二)做好准备。进行申报的服务主体务必于3月4日前将申报资料报沙坡头区农业农村综合建设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局北门一楼产权流转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核相关资料,并做好对接、联络等事宜。
(三)严格评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评选程序,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四)作业质量。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质量应达到农机作业规范和质量要求及监测系统设置的标准;服务主体所使用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要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促进农业绿色生产。
(五)服务标准。严格参照沙坡头区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价格表技术标准执行。
(六)遴选监督。本次遴选设立举报电话0955-7065874,全程接受社会各界广泛监督,一经发现申报组织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次遴选资格。
2.申报资料清单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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