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通告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有关规定和《中卫市沙坡头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卫沙经普办〔2020〕1号)精神,经各镇(乡)人民政府和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评选,决定对拟表彰的沙坡头区级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4月27日至5月6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拟表彰单位或个人存在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方式向区普查办反映。经调查核实,如果拟表彰单位或个人存在影响评选情况的,将取消先进资格。
来信举报请寄:中卫市老年公寓内经济部门办公楼219室收,邮编755000。
举报电话:0955-8806319。
中卫市沙坡头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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