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中心、队)、各村、企事业单位:
现将《镇罗镇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委员会
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人民政府
2019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镇罗镇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普法工作的主体责任,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构建各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17〕60号)、沙坡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沙普法办〔2019〕4号)精神,为确保我镇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突出保障社会公正、促进社会诚信、维护社会秩序三大重点任务,进一步明确各办(中心、队)、各村、企事业单位普法职责任务,不断推进镇罗镇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协力形成各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全面推动“法律八进”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教育引导全民增强法治观念,养成知法懂法守法好习惯,树立法治信仰,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镇罗镇群众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和建设法治镇罗营造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到各办(中心、队)、各村、企事业单位工作中,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依据,书面或口头告知群众,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互动交流,创新实践推动全民守法。
坚持镇村干部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镇政府在履行好依法治镇普法责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全镇的普法责任,将普法责任细化到各办(中心、队)、各村、企事业单位,以全面打造乡镇、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的工作目标为契机,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努力提高镇、村级工作人员法律素质,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加大法律宣传力度。
坚持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的同时,结合普法宣传工作职能,各办(中心、队)、各村、企事业单位应全力配合综治办、司法所、禁毒办等相关站所,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法治宣传日、宣传周等时段和节点,及时开展回应社会关注、公众需求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坚持创新发展与增强实效协同。为适应时代发展的新要求和普法对象的接受能力,利用“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微信公众号、“镇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微信工作群以及全力打造的镇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等新平台、创新工作方式与传统方式相结合的模式,根据工作实际全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主要任务
(一)细化责任清单。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详细梳理本单位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按照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年度普法实施方案,对普法对象按照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开展普法工作。
(二)明确普法内容。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站所)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发展繁荣、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学习宣传自治区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促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三)切实做好镇村干部普法。制定镇党委政府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安排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积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充分利用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资源,推进镇村干部学法经常化。每年学法时间不低于40学时,认真做好学法笔记,每年的学法笔记不能少于1万字,不断提高培训质量。重视加强网上学法考法,切实把各项学法要求落到实处。
(四)深入开展社会普法。在本镇各村、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普法工作,夯实法治文化建设基础,全面构建良好的社会法治秩序。坚持普治并举,以法治创建活动为抓手,不断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充分利用“中卫市沙坡头区镇罗镇”微信公众号、户外LED显示屏、镇罗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群,深入向群众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法律宣传日、宣传周、宣传月等活动载体,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普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突出主题开展普法。围绕区委、政府年度重点任务确定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组织行政执法、司法人员和专家学者进行权威法律解读,组织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广泛开展宣传讲解,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
(六)加强执法司法实践中的普法。把执法司法过程变成向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及时向群众宣传有关法律规定、法律程序,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在处理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社会救助等热点难点问题时,加强对当事人等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相关重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法律法规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法律服务等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把普法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利义务相一致等法治观念。
(七)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行业文化建设,大力推进本单位本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文艺团体,鼓励和支持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推进城乡基层公共法治文化服务设施和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富有地域特色,物质与精神互动、数量与质量并重、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公园、广场、长廊、学校、宣传栏(牌)等法治文化阵地,努力将法治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中。
(八)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优势,不断创新普法节目、专栏、频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巩固橱窗、板报等基础宣传阵地,积极探索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新型载体在普法宣传中的运用,建好用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依托政府网站、专业普法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党政办及司法所加强对村、各相关站所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工作顺利实施。
(二)落实“四清单一办法”。对制定后的普法“内容清单”、“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标准清单”、“考核办法”,一一贯彻落实。
(三)加大督查考核力度。镇综治办及司法所切实加强对工作的指导,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办(中心、队)、各村、企事业单位严格履行普法职责。认真组织开展年度普法工作考核和终期检查验收工作,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评选表彰普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模范的重要依据。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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