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关于2023年3月24日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公告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24日我局对1个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24日—2023年4月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5-8806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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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应理南街朝阳路老年公寓院内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关于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扩建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 | 卫环沙坡头区分局函〔2023〕6号关于沙坡头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docx | 2023年3月24日 |
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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