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各人民团体、区直属事业单位,区属国有企业:
《沙坡头区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扶持方案(2025—2027年)》已经区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
扶持方案(2025—2027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大力发展“六新六特六优”产业有关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沙坡头区现代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枸杞产业提质增效和农民致富增收,通过扩规提质、社会化服务、延伸产业链条、拓宽销售渠道等关键举措,实现枸杞产业品种培优、质量提升、产值倍增、体系健全、绿色发展“五大目标”,将沙坡头区香山兴仁片区打造成绿色优质枸杞生产重要基地,做实“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产销合作示范基地建设,推动沙坡头区枸杞产业建设集种植、生产、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力争到2027年底,沙坡头区枸杞种植面积稳定在8万亩,干果总产量达到1.8万吨,基地标准化率达95%以上,清洁能源设施制干率达70%,鲜果加工转化率达15%以上,枸杞产业综合产值超9亿元。
二、扶持对象
1.以企业、合作社、大户、个人为单位,独立经营种植枸杞的茨农,简称散户群体。
2.茨农与企业(合作社)签订产销合作协议,并自愿接受枸杞种植标准化管理,企业(合作社)以稳定牢靠的销售市场为支撑,指导茨农开展枸杞种植统防统治并接受统一销售,以此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的茨农,简称联农带农群体。
三、扶持内容及标准
(一)实施扩规提质行动,稳定基地建设
稳步推动枸杞基地提容增量;支持种植户增施有机肥提升土壤肥力;推广滴灌、喷灌、渗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鼓励新建水肥一体化设施。(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草局,香山乡、兴仁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
1.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在符合地类政策的园地、林地上新建或更新改造枸杞基地,按照每亩220株,栽植宁杞7号面积1亩及以上的经营主体,当年栽植成活率和保存率高于85%的,一次性补助1000元/亩。
2.鼓励支持经营主体通过增施有机肥改良土壤,提升枸杞品质。对散户群体、联农带农群体等种植面积1亩及以上的经营主体,均按照每亩增施有机肥(以腐熟羊粪为主)1吨的标准进行地力培肥改良补助。施用的有机肥由企业或其他经营主体负责统一采购分发到户。地力培肥改良补助不得重复享受。
3.对条件成熟、集中连片10亩及以上且有意愿改造灌溉方式,新建或改造使用滴灌、喷灌、渗灌等节水灌溉的经营主体,散户群体每亩一次性补助300元;联农带农群体每亩一次性补助500元。
(二)实施质量安全行动,完善体系建设
支持经营主体开展质量认证,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健全完善枸杞病虫害监测预报体系,落实绿色防控;加强统一防治病虫害、统一制干、统一收购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减少茨农生产性投入;稳定外来采摘劳动力,解决枸杞采摘用工难问题,提高枸杞鲜果采摘制干效率。(责任单位:区林草局,香山乡、兴仁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
4.对新申请并通过GAP、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联农带农生产经营主体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资金,单个主体奖补不超过10万元,散户群体按照50%奖补。
5.健全完善枸杞病虫害预测预报体系,组建一支30人测报队伍,于每年4月至10月期间专项开展枸杞病虫害测报工作,对按照测报要求完成测报任务且符合测报规范的测报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6.通过签订托管或社会化服务合同,由企业(合作社)向茨农提供统防统治、土肥水管理、制干等绿色防控服务,对服务面积500亩以上的企业(合作社),每亩一次性补助50元;对属于服务联农带农群体的企业(合作社),每亩一次性补助100元。
7.支持本地或外地劳务经纪人组织劳动力到香山兴仁地区集中开展枸杞采摘工作,固定劳务人员达到100人以上、每名劳务人员当年累计务工天数35天以上的,由属地乡镇进行登记备案,乡镇联合林业部门进行验收达标,按照每引进一人给予劳务经纪人25元的标准进行补助。上述项目如已经享受过其他部门同类财政补助的,则不再享受以上补助。
(三)实施延链强链行动,推动精深加工
聚焦枸杞产业制干和加工能力不足、储藏周期短等突出问题,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鼓励新建清洁能源烘干房,企业投资建设深加工、冷链储藏设施,提高枸杞加工转化率,延长枸杞储藏周期,进一步提升产品附加值,推进枸杞产业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草局,香山乡、兴仁镇;配合单位:区工信和商务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8.鼓励推广经营主体建设使用清洁能源烘干设施,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对当年新(改)建的日烘干鲜果1吨/间(包括1吨以上)的清洁能源型烘干房,散户群体每间一次性补贴0.8万元,最高补助不超过5万元;联农带农群体每间一次性补助1.5万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上述设备如同时享受农机补贴政策补助的,应如实计入,并从单间享受补助中扣减等额补助资金。
9.支持鼓励经营主体新建枸杞筛选分级、色选、包装等初加工生产线,按照购置生产设备实际支出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不超过30万元。上述项目如已经享受过其他部门同类财政补助的,则不再享受以上补助。
10.支持鼓励经营主体新建枸杞原浆、锁鲜等精深加工项目,对新投资建设3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生产线的,按生产线建设投资总额1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0万元投资的生产经营主体享受自治区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11.支持鼓励经营主体新建节能型冷藏库(高温库),依据农业部门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标准进行验收,新建冷藏库按照建设总投资的3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上述项目如已经享受过其他部门同类财政补助,则不再享受以上补助。
12.紧盯枸杞种植标准化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安全生产质量控制、精深加工技术示范等全产业链,每年计划资金6万元,由区林草局聘请区内枸杞领域知名专家开展技术培训,加大枸杞专业型和技能型人才培养力度,选拔培养一批“能讲、能干、能示范”的“土专家”“田秀才”,提高枸杞种植、采摘技能,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四)实施品牌建设行动,拓宽销售渠道
强化“宁夏枸杞”区域公用品牌+本地企业自主枸杞品牌的宣传推广力度,鼓励经营主体规范经营,助推产业良性发展。扩大产品销售规模,提升香山兴仁片区枸杞产区知名度和影响力,培育打造一批农业优质企业品牌。(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林草局,香山乡、兴仁镇;配合单位:区财政局)
13.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开展“宁夏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的宣传推广,通过抖音、天猫、京东等电商平台进行“宁夏枸杞”(严格溯源授标产品)宣传销售的,按照销售量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每年评选前5名给予推广投放费用20%的补助,单个经营主体补助不超过8万元。
14.鼓励生产经营主体积极参与国内、国际果品展销和推介等活动,对参加国家、省级展会开展“宁夏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宣传并获金奖的企业,每家企业给予2万元奖补资金,每年奖补企业不超过5家。
15.鼓励支持经营主体开展“宁夏枸杞”区域公用品牌+企业自主品牌贴标(严格溯源的地标产品)销售,并开展溯源体系建设,对散户群体枸杞贴标销售的,基地面积达到2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补资金;对销售联农带农群体枸杞的经营主体,基地面积达到300亩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补资金,每年不超过3家。
16.鼓励支持大中型企业、合作社等经销商对接采购沙坡头区枸杞,并与企业(合作社)签订框架协议,约定收购保底价。按照“集采统销”试点工作方案,对当年枸杞销售市场价低于保底价的,由沙坡头区本级财政、企业(合作社)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价补贴(一事一议);当年枸杞销售市场价高于保底价的,按照市场价进行收购。
四、资金概算
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扶持工作概算资金15175万元,其中:财政资金4733万元(沙坡头区财政资金1536万元、自治区专项资金550万元、枸杞集群项目资金2647万元),自筹资金10442万元。
五、工作要求
一是各有关乡镇、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和政府抓枸杞产业发展、促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上来,加强政策宣传,确保落实到位。二是本政策扶持奖励对象为沙坡头区内注册的枸杞企业、合作社及辖区内的农户,且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信用良好等方面的相关规定。三是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责和资金使用方向,严格补助标准、申报程序、验收程序、资金拨付程序及审核所需资料等,落实落细任务。扶持政策补贴申领必须做到层层把关,扶持政策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不足、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享受。四是资金支出单位要加强扶持政策补贴资金的绩效管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同时,强化督查检查,严查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资金,并取消后续各类财政补助和奖励资格。
本方案自2025年3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附件:1.沙坡头区枸杞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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