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区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属全额拨款一级预算行政单位,编制人数为19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人。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党政内网服务中心,编制人数为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沙坡头区委办公室部门预算包括:沙坡头区委办公室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下属事业单位党政内网服务中心不独立核算。
区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区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4.9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0.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8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9万元。
二、关于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78.9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13.89万元,下降4.7%。其中:
人员经费233.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5.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76万元,其中:
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7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4.73万元,下降5.6%。主要用于党委工作业务费用、督查、机要业务费用、保密工作等。
三、关于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8.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4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4.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0.4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09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用增加。
四、关于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五、关于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354.9万元,支出总预算354.9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 354.9万元,占100 %。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278.9万元,占78.6%;项目支出76万元,占21.4%。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沙坡头区委办公室本级及所属党政内网服务中心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5.4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6.37万元,增长138%。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沙坡头区委办公室使用车辆4辆,价值97.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1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79.68万元。
所属单位固定资产均在沙坡头区委办公室统计。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沙坡头区委办公室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沙坡头区委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税收收入: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其他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其他收入。
4、上年结转资金:财政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需由财政部门结转下年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政资金。财政拨款结余资金是指本级部门(单位)按照财政局下达预算,在预算年度内尚未支出的财政拨款资金。
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是政府行政经费的组成部分。
6、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支出预算的组成部分,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 、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
7、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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