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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502001/2018-05889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责任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依据相对集中处罚权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监管,并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2、依据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市区人口集中地区焚烧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3、依据噪音污染相关法律法规,对市区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喇叭和公共场所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周围生活环境行为进行监管。

  4、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市区占道经营摊点(区)、流动经营活动及临街店铺市容市貌工作进行监管;会同交通运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市区内洗车、修车行业进行管理,研究提出洗车、修车行业审批意见。

  5、依法查处市区违法违章设置的临时建(构)筑物和户外广告。

  6、依法查处城市“三乱”(乱涂写、乱刻画、乱张贴)行为。

  7、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行为;对批准设置的临时占道摊区(点)进行规范管理和收费。

  8、负责沿街商户“门前三包”责任制监督与管理。

  9、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0、依据城市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关规定,对市区建设工程环境卫生、工地出入口、施工围墙、城市公用设施等方面进行监管。

  11、依据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违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公共用地进行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管。

  12、依据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在市区景观水道范围内乱搭乱建、倾倒垃圾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管。

  13、负责城市道路运输车辆“三防”(防撒、防渗、防漏)监管并依法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14、负责城市建成区违章建筑(构筑物)的监察;

  15、负责市区景观水域钓鱼、洗车、游泳、嬉水等监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二级预算事业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定编制40名、聘用编制1名,实有编制人员37名(聘用人员编制1名),缺编4名。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支队长1名(正科级)、副支队长2名(副科级),核定副科级大队长3名(尚未任命)。核定协管人员111名,实有94名。核定公益性岗位人员31名,实有28名。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附件:沙坡头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表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我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81.56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1.56万元,支出预算包括: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879.42万元。

  二、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478.1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82.81万元,下降14.76%。其中:

  人员经费439.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7.86万元、津贴补贴83.64万元、奖金64.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6.07万元、绩效工资24.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5万元、退休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27.21万元。

  公用经费37.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万元、手续费0.08万元、水费0.2万元、电费0.5万元、邮电费0.5万元、取暖费2.38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6.67万元、培训费0.45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3万元、工会经费2.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503.4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503.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10.03万元,下降2%。

  三、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2.7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23.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23.7万元,主要原因车辆老旧面临大修,2018年到沙坡头区管辖范围增大,各乡镇拆迁都需要本单位配合支出加大。公务接待费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本单位无公务接待。

  四、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

  五、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 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981.56万元,支出总预算981.56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81.56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 478.16万元,占48.7%;项目支出503.4万元,占51.3%;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00平方米,价值2.4794万元;土地300平方米,价值6.7万元;车辆20辆,价值89.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11.427万元;其他资产价值93.965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5、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6、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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