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7/2023-00179
  • 卫沙建交函〔2023〕97号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有效
  • 2023年11月1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维管理工作的通知
卫沙建交函〔2023〕97号
时间:2023年11月13日 来源: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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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镇、滨河镇,物业服务企业、充电设施运营企业

切实做好沙坡头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安全管理,从源头上消除飞线充电火灾隐患,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引发的火灾事故,现就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文昌镇、滨河镇要统筹做好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和落实辖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督促居(村)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等履行好安全管理责任,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监督管理责任主体落实管理责任;联合消防、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飞线充电”整治,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工作。

(二)落实运营主体责任。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要建立健全运营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巡检维护制度等,定期对充电设施开展电气安全、消防安全、防雷设施安全的检查及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各物业管理单位要落实管理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任务,依照管理职责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巡查,及时劝阻和制止违规停放、充电的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二、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运营维护管理

各充电设施运营企业要加强对充电设施的运营维护管理,就充电端口是否存在损坏、是否有异响主线及各线路是否存在老化、是否有打火和折断现象、接插是否有松动等定期进行巡检,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故障及隐患问题应记录在册,并及时处理,确保充电端口的正常运行,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效率;在充电设施转让、合同到期或废弃不再使用时,应妥善处理,及时进行转让或拆除。各物业管理单位应配合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对充电设施进行运营维护管理,督促其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日常巡查中,对存在故障及隐患的充电设施及时报修,保障设施设备运行安全。

三、强化宣传教育,全力提升管理成效

乡镇、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安全充电宣传引导,制定宣传计划,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工具,多渠道、多方式对住户进行宣传教育。要加大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力度,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宣传视频,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储藏室入口、电梯间内张贴禁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禁止上楼标志等,大力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常识性、警示性教育,提高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按规定停放电动自行车和充电,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附件:住宅小区电动车充电设施建设维护指导意见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311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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