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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镇关于印发《永康镇2022年秋冬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21/2022-00366 文号 永政发〔2022〕125号 生成日期 2022-09-1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永康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永康镇各中心、各村

各村、各办(中心):

《永康镇2022年秋冬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康镇2022年秋冬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中卫市和沙坡头区决策部署,切实提升永康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巩固拓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结合永康镇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沙坡头区广泛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和沙坡头区“抓产业、办实事、强治理、转作风”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为目标,全面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强化各项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大力开展秋冬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平,全面提升群众生活品质。

二、重点工作

(一)全力推进村容村貌提升工作

1.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一是围绕村庄巷道、广场绿地、房前屋后、庭院等重点部位,做到“六清六无”,即清河塘沟渠无漂浮白色垃圾、清田间地头无乱倒垃圾、清房前屋后无堆积杂物、清庭院无乱堆杂物、清道路两侧无散落垃圾、清村庄内外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在村庄巷道、广场绿地、房前屋后、村庄沟渠道路两侧等可视范围内,做到无柴垛杂物、废旧家具、白色垃圾、粪污“三堆”等(责任领导:李鹏)。二是充分利用村集体地、撂荒地、田间村头集中堆放柴草垛,并用薄膜进行覆盖;由村队牵头,联系相关企业将玉米秸秆用于饲料加工等,坚决杜绝玉米秸秆进村庄、入沟渠、占道路(责任领导:李鹏)。三是对各村巷道内摆放的垃圾桶、垃圾箱进行及时清理,避免发生垃圾积堆污染周边环境现象(责任领导:李鹏)。四是加大农村土坯房拆除力度,持续推进危房改造及抗震宜居房改造(责任领导:乌清宝)。五是对村庄内墙壁乱写乱画、商业性广告进行彻底清理、涂盖。加强集镇、市场管理,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清理整顿,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和美丽城镇建设成果(责任领导:朱菁、乌清宝)。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

责 任 人:张宝刚、侯文娜、王恩浩、各村书记

2.全面清理整治主干道路。一是对主干道路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三堆”及时清运,对乱采滥挖砂土坑点全面复平,安排保洁人员不间断巡视,杜绝农户将玉米秸秆、修剪树枝或生活垃圾堆放到主干道路两侧(责任领导:李鹏)。二是集中清理道路两侧乔灌木的枯枝、断枝,剪除虫害枝条,并对绿化带因枯死、受损而造成的缺绿区域明年春季进行绿化补植(责任领导:梁伟华)。三是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主干道路车辆运输防渗防撒防漏监管规定》,各村对主干道路运输车辆做好防渗撒漏措施,确保车辆运输过程中不渗不撒不漏(责任领导:李鹏)。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责 任 人:张宝刚、张二苗、各村书记

3.加强田园环境综合整治。一是对排水沟、灌溉渠两边的柴堆、垃圾堆和建筑垃圾进行彻底清理,对沟渠内清理的污泥及时清运,确保沟渠内无垃圾杂物,排水顺畅,沟内沟外干净整洁(责任领导:李鹏)。二是对人畜粪便和农作物秸秆、树叶、菜叶等有机垃圾在自家空闲地或农田就地消纳(责任领导:李鹏、郭亮)。三是对农田林网的树挂、“三堆”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杜绝白色垃圾乱飘和“三堆”乱堆乱放的现象(责任领导:郭亮)。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责 任 人:张宝刚、张二苗、各村书记

4.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结合河长制工作,全面清理重点河沟(道)沿线乱丢病死畜禽尸体和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坚决杜绝农业面源污染(责任领导:郭亮、梁伟华)。二是组织开展农用残膜回收利用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专项整治活动,实现田间、地头无裸露残膜,村庄、道路、林带无飘挂残膜,无随意焚烧、填埋二次污染(责任领导:梁伟华)。三是持续开展畜禽养殖场环境污染问题专项排查摸底及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规范化利用,有效防治环境污染(责任领导:李鹏)。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

责 任 人:张宝刚、张二苗、各村书记

5.加强“两禁”工作力度。广泛宣传禁烧秸秆、禁牧封育工作的危害和法律后果,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两禁”工作的积极意义,增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建立和完善镇村两级“两禁”工作责任制,落实管护措施,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两禁”工作。

责任领导:李鹏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各村

责 任 人:张宝刚、各村书记

(二)全力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1.  扎实推进农村卫生改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在2021年户厕问题摸排的基础上,利用宁夏农村厕所信息管理系统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建设的农村户厕进行大普查、问题再排查、再摸底,逐村逐户逐厕走访核查已失去厕所功能、彻底废弃不能使用的厕所,还具备厕所功能但部分时间(季节)无法使用的厕所,以及群众不愿用、不好用等问题,再次进行类型甄别,对已完成整改的户厕进行回访核查,彻底摸清问题厕所底数和成因。并按照宁夏农村厕所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要求,逐户逐村填报,认真核对信息,完成审核上报工作,做到一村一台账,层层审核把关,确保底数清、问题明、数据准。

责任领导:乌清宝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

责 任 人:王恩浩、各村书记

2.  强化农村改厕问题整改。对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回头看”工作发现管道、厕具及易损件损坏等质量缺陷问题,做到立查立改;对因供水、防冻等问题未解决的,尽快采取有效措施,确保11月底前整改到位;对模式选择不合理等问题,纳入今后重点工作,逐步有序整改;对运维服务跟不上的问题,加大对第三方运营团队的整顿及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对已经建好,老百姓因生活习惯一时不愿用等问题,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尽快用起来。针对2020年农村卫生户厕建设项目验收发现的问题厕所,要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确保11月底前全部整改到位。

责任领导:乌清宝

责任单位: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

责 任 人:王恩浩、各村书记

(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卫市场化运营,围绕村庄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集及转运处理,落实镇周检月考、村日检周考要求,采取“明查”和“暗访”的形式,加大对宁夏环保集团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督查考核(责任领导:李鹏)。二是加强积分制管理,利用镇村现有积分超市和企业移动收集兑换点,对资源垃圾按市场价格回收并给予积分奖励,提高农户垃圾分类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水平,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责任领导:朱菁)。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各村

责 任 人:张宝刚、侯文娜、各村书记

(四)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一是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建设,结合永康镇实际情况,积极申报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专项治理资金,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责任领导:乌清宝)。二是建立健全农村生活污水运行维护长效运行维护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办法,健全权责清晰、程序规范、保障有效的管理制度,确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责任领导:李鹏、乌清宝)。三是健全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监督管理机制,对日处理20吨及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开展常规水质监测,保障已建设施正常运行、稳定达标,着力提升治理成效(责任领导:李鹏)。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

责 任 人:张宝刚、王恩浩、各村书记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5日至8月31日)。各村按照方案,进行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制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镇上将进一步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和考核细则,组织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营造领导主抓、干部参与、群众实施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1月15日)。各办、中心、村根据各自职责任务,组织人力、物力开展集中整治。以农村村容村貌提升、“厕所革命”、生活垃圾治理、生活污水治理、植绿增绿为重点,结合各自实际,找准切入点,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检查考核阶段(11月16日至11月30日)。各村要做好农村人居环境自查工作,指派专人巡回检查,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同时,镇领导班子将组织抽查,并召开现场观摩评促会及工作推进会,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排名通报,落实奖惩措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履职尽责。加强统筹协调,整合各办、中心资源,合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责任办、中心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对照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列出时间表,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亲自督战,分管领导要亲自上阵、一线指挥,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确保各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层层抓落实。

(二)积极宣传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各村要结合工作特点,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着力报道整治行动过程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领群众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三)建立考核机制,狠抓工作落实。镇党委、政府将本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年度各村任务清单中,严格按照“抓督查、盯落实、严考核”的工作要求进行考核。考核总分值为100分,考核由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指挥部、各村根据各村日常工作安排、落实成效、保障投入、资料报送、督查整改等情况进行打分,由镇领导、办(中心)主任、村书记分别按40%、30%、30%比例折算计入总分值后分别进行汇总、排名。  根据得分情况,分别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名,奖励1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8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5000元。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名和第二名的村,分别扣罚1500元、1000元。


附件:1.永康镇秋冬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组织机构.doc

    2.永康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任务清单评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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