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
为持续做好我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方式,有效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化开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宁安监矿山〔2018〕43号)和中卫市安监局《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开采方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安监管发〔2018〕30号)要求,我区制定了《沙坡头区201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开采方式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1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开采方式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自治区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国家安监总局2018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安排,根据自治区安监局《关于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化开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宁安监矿山〔2018〕43号)和中卫市安监局《关于印发〈中卫市201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开采方式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卫安监管发〔2018〕30号)要求,持续做好我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制定此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区金属非金属矿山生产、建设过程全部符合《矿山安全设施设计》要求;矿山开采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开采方式规范,矿山高陡边坡得到有效治理。
二、专项治理范围
专项治理范围为全区所有金属非金属生产、建设、停产半停产矿山。
三、专项治理重点
(一)露天矿山重点治理违规开采行为:工作面高陡边坡、“一面墙”式开采方式;矿山分层开采层高、分层平台(工作平台)宽度超过安全设施设计高度、宽度(设计未明确的,以分层层高20米、平台宽度4米为限);工作面边坡角、凿岩平台宽度不符合设计要求;长下坡道路坡度等安全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局部陡坡路段没有紧急避险设施、防护挡墙等。
(二)重点打击的安全生产违规违章行为:开采方式不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安全设施缺失;未经批准掘进小硐室实施爆破;采取扩壸爆破、掏底崩落、掏挖开采。
(三)安全生产合法性检查: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执照是否齐全,外包工程施工单位执照是否齐全,矿山企业及外包施工单位三类人员持证及年度参加培训情况;矿山企业是否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掌握安全风险辨识基本常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常态化。
(四)规范化开采及安全设施检查: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是否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具备台阶式开采条件的是否全部实现台阶式开采,地质地形条件不具备台阶式开采的金属非金属矿山是否全部实现自上而下分层顺序开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是否依法依规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是否存在先建设后设计、边建设边设计的情况;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组织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安全设施是否经验收合格;投入生产后安全设施是否继续保持运行并起到保障作用,安全设施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设计等内容。
(五)职业卫生管理:重点检查金属非金属矿山现场是否符合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内容,是否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组织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经验收合格,职业病防护设施是否长期保持并起到保障作用,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否进行定期检测,企业是否按规定组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强度)超标是否未采取有效工程或个体防护措施,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是否按规定接受职业健康培训。
四、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8年4月30日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督促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制定本矿开采方式治理方案。各乡镇、有关部门于4月30日前将《中卫市沙坡头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基本情况表》(附件1)报区安委办。
(二)辨识查证阶段(2018年5月1日至31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照《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和专项治理的范围、重点,分别负责辨识查证我区各金属非金属矿山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辨识结果要建立台账,信息全面。由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2018年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开采方式专项治理辨识查证表》(附件2)将辨识查证结果于5月8日前报区安委办。
(三)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6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金属非金属矿山规范开采方式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专项治理工作,对不符合《矿山安全设施设计》、不符合安全规程和本方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按照谁执法、谁监督、谁处罚的原则,分别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监督整改及实施行政处罚。由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沙坡头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台账》(附件3)和《沙坡头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附件4)将专项执法检查情况于6月5日前报区安委办。
(四)总结阶段(2018年10月底)。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汇总,总结经验成果,发现问题,提出建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各乡镇、有关部门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沙坡头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执法检查台账》(附件3)、《沙坡头区金属非金属矿山专项执法检查数据汇总表》(附件4)报区安委办。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有关部门、各企业要按照国家、自治区、中卫市统一部署和有关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和措施,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确保金属非金属矿山全部实现规范化开采。
(二)全面覆盖、精准辨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聘请专家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辨识查证,矿山企业要按照安全规程要求提供及时更新的采掘工程平面图(每6个月更新一次),要结合矿山现场,对比现状图和矿山安全设施设计。对不符合本方案治理重点以及未批先建、恶意规避审批、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发生重大变更不履行报批手续等违法违规行为,要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改,对不符合设计要求依法应当直接给予处罚的,责令整改的同时还要依法实施处罚。
(三)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各乡镇、有关部门在执法检查中有行政处罚的要依法依规、保留痕迹备查。执法内容、过程、结果要公开,提高执法透明度、公信力和威慑力。对行政处罚案件,做好法制审核、执法监督、处罚听证、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应诉等工作。
(四)多措并举、抓出实效。防范金属非金属矿山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推动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各乡镇、有关部门要把规范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方式专项治理与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推动双重体系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严格安全准入制度,严格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对久治不愈的安全隐患、久拖不决的安全问题,要依法协调供电部门、公安分局采取停电、停供火工品等措施,确保非法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请各乡镇、有关部门按照附件表格汇总执法检查信息,建立专项执法检查台账和报表,按照时间节点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附件:1.中卫市沙坡头区金属非金属矿山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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