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502024/2018-0585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8-02-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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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沙坡头区香山乡 | 责任部门 | 沙坡头区香山乡 |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香山乡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政治职能 担任着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护公民的生命安全及各种合法权益,保护辖区企业和个人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保障人民民主,协调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等职能。
2、经济职能 主要是进行经济调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生产力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
3、文化职能 组织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积极组织领导干部、辖区党员、群众学习,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积极发展辖区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
4、公共服务职能 提供各种社会公共服务。例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居民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医疗保障意识;控制人口增长,促进优生优育;保护公共环境,促进社会安全生产、防治污染等。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香山乡部门预算包括:香山乡本级预算。我单位编制数为36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事业编制18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在职行政人员16人,在职事业人员16人,合计在职人员32人。
香山乡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香山乡2018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香山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香山乡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5.91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85.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3.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9万元、农林水支出24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37万元。
二、关于香山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香山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585.9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19.28万元,增长3.29%。其中:人员经费493.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89.09万元、津贴补贴100.55万元、奖金70.66万元、绩效工资14.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9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22万元、住房公积金20.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万元、退休费15万元、生活补助98.51万元。
公用经费92.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7.2万元、印刷费1.1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9万元、取暖费1.62万元、差旅费2.5万元、维修(护)费1.6万元、工会经费2.5、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万元、其他交通费15.2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关于香山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香山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5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3.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0.28万元,主要原因2018年单位实行内部控制,对公务接待费用加以控制。
四、关于香山乡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关于香山乡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香山乡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585.91万元,支出总预算 585.91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85.91万元,占100 %。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585.91万元,占10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香山乡本级1个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9.56万元,增长31.89%。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香山乡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8137平方米,价值220.73万元;车辆8辆,价值57.53万元;办公家具价值4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3.6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香山乡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