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办(队、中心):
香山乡《香山乡乡、村干部“干事档案”实施办法(试行)》已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委员会
中卫市沙坡头区香山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香山乡乡、村干部“干事档案”实施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树立“以担当论英雄、以实绩定进退”的鲜明导向,强化干部工作业绩日常记载,为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干部履职情况提供依据,充分调动乡村干部主动担当的勇气,激发干事创业的热情,建立健全以事管人、以事察人、以事选人、以事用人的工作机制,根据沙坡头区两办《关于推行干部“干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经乡党委研究,现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工作主线,以推动工作落实、促进作风转变、提高执行力为目标,充分发挥乡村干部“干事档案”业绩记实功能,按照“个人填写、审核确认及成效评价、公开公示”程序,建立乡村干部“干事档案”,进一步完善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努力形成广大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二、适用对象
乡村干部“干事档案”适用对象为全体乡干部及各村书记、主任。干部“干事档案”自2018年4月起开始试行,每季度填报一次。
三、评定程序
(一)个人填写
由乡党委、政府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任务、职能职责等,对全年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每季度末,乡村干部结合责任分工,填写《“干事档案”评定表》,对本季度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申报。
乡党委班子成员主要围绕本季度承担乡中心工作、创新工作及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申报。
干部职工主要围绕本季度承担的本职工作任务进行申报。
村干部主要围绕本季度承担的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创新工作完成情况等内容进行申报。
(二)测评计分
“干事档案”实行排名制和百分制考核。
1.评价主体及对象
(1)民主测评评价
召开乡村干部大会,由部分乡村干部代表进行大会述职,其余参与大会述职的乡村干部提交书面述职报告,大会述职结束后对乡党政主要负责人、乡领导班子成员和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其它乡村干部分开测评(评分表见附件3),区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列席参加,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评分表由区委组织部收回汇总,其他评分表由党政办收回汇总。
乡村干部大会人员范围:全体乡村干部。
(2)乡领导评价
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乡副职及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各村主要负责人和办(队、中心)负责人进行评价打分。
乡党委班子成员对所包的村、分管的办(队、中心)负责人评价打分。
乡分管领导、办(队、中心)负责人对本办(队、中心)干部评价打分。
2.综合评分构成
乡副职及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综合评分=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评分均分×50%+民主测评评分×50%.
各村书记、主任综合评分=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评分的均分×50%+包村领导评分×30%+民主测评评分×20%。
办(队、中心)负责人综合评分=乡党委、政府领导评分×50%+分管领导评分×30%+民主测评评分×20%。
乡干部综合评分=乡分管领导评分×50%+办(队、中心)负责人评分×30%+民主测评评分×20%。
其他村干部综合评分=包村领导评分×50%+民主测评评分×50%
3.分类计分评定
每季度末,乡村干部“干事档案”民主测评大会后,由各办(队、中心)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办(队、中心)干部及本人《“干事档案”评定表》的分管领导送评及民主测评评分的均分核算工作,各包村组长负责做好所包村的村书记、主任及其他村干部《“干事档案”评定表》的包村领导送评及民主测评评分的均分核算工作,然后将已送评及核算的《“干事档案”评定表》纸质件及电子版送乡党政办,由乡党政办做好乡主要领导送评工作,并依据乡领导评价、测评评价等量化分值进行排名,最后根据等次比例构成和“负面清单”分三类确定各村“两委”负责人、各办(队、中心)负责人、一般干部考评“等次”。
(三)等次评定
1.评定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好”等次不超过本季度本类别参评人员的20%。评定为“好”等次的必须为考核测评排名靠前、工作实绩突出的人员。工作中有“负面清单”中所列(附件1)情形的,视情况评定为“一般”或“差”等次。
2.每季度末,乡党政办分类确定干部职工(含乡副职及科级领导职务干部、其他乡干部)的“干事档案”最后得分、名次和考核结果,填写《“干事档案”季度结果汇总表》(附件5),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3.每年年底,乡党政办将干部职工4个季度“干事档案”考评结果汇总后送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公开公示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干事档案”评定表》由区委组织部适时公开公示。乡党委、政府设置乡干部“干事档案”公示栏,对除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外的其他干部《“干事档案”评定表》在本单位公示,对公示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四、结果运用
在确保“干事档案”结果客观准确的基础上,建立“干事档案”结果与年度考核、评优评先、选拔任用紧密挂钩的工作机制。
(一)年度考核以“干事档案”季度评价结果为重要评定依据。四个季度评定结果至少有一次“好”且没有“一般”或“差”等次的,才具备被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资格。对于季度考评被评定为“好”等次三次以上的,年度考核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推荐后备干部、选拔任用干部,要把查阅“干事档案”作为考察干部的必经程序,把“干事档案”评价结果作为酝酿提名干部的重要依据。两年内“干事档案”有两次被评为“一般”或一次被评为“差”等次的,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人选和拟提拔人选。对“干事档案”季度考评多次被评定“好”等次的人员,在职务晋升、竞争上岗、公开遴选、教育培训、事业单位人员职称晋升时,给予加分或优先考虑。
(三)加大对不作为干部的惩戒处理力度。一年内,季度考评结果有一次“一般”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提醒,有两次及以上“一般”的,进行组织谈话;有一次“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诫勉谈话,有两次及以上“差”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等次。
(四)每年效能目标考核最后一名的村,村书记、主任要结合“干事档案”评定结果,在乡村干部大会上述职。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推行干部“干事档案”工作是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实现在干事创业中激励、识别和使用干部,有效解决“为官不为”“庸政懒政”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以事责人”与“凭绩用人”有机统一的重要手段,推行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各村、各办(队、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类指导,强化督查。党政办公室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指导,加大对推行干部“干事档案”工作的督查力度。对于弄虚作假、夸大工作实绩的,取消干部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
(三)健全制度,抓好落实。各村、各办(队、中心)要组织好“干事档案”填报、述职、测评、审核、公示、归档工作。年度考核要将干部“干事档案”作为主要依据,各类评先评优、干部调整交流要调阅干部“干事档案”,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坚持做到干事的优先,多干事的优先,干事效果好的优先。干部“干事档案”测评表等基础资料至少要保存两年。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典型示范带动,推动干部“干事档案”工作不断深化。要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那些干事优秀、业绩突出的干部,积极营造良好干事氛围。
附件:1.“干事档案”评定结果“负面清单”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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