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2020年2月份城乡高龄低收入老人基本生活津贴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张超超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民政厅 人社厅 退役军人事务厅 宁夏社会调查总队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请示》上的批示精神,决定对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社会救助对象发放2020年2月份价格临时补贴。
三、补贴资金标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高龄津贴标准每人34.20元,农村高龄津贴标准每人21.66元。
四、补贴对象及金额:沙坡头区兴仁镇2020年2月共有219名高龄老人符合高龄低收入老人津贴条件,应发放2月城乡高龄老人津贴4743.54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4月2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7630146;通讯地址: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央大道西路34号);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兴仁镇2020年2月城乡高龄老人津贴价格临时补贴分配表.xlsx
2.兴仁镇2020年2月农村高龄老人津贴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册.xlsx
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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