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20/2020-00110
  • 沙坡头区宣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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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05月31日
沙坡头区宣和镇2020年4月特困人员供养-分散供养价格临时补贴分配表
时间:2020年05月31日 来源:沙坡头区宣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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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资金名称:2020年4月特困人员供养-分散供养价格临时补贴项目

二、补贴文件依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民发[2016]17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6]87号)和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发放临时生活补贴的通知》

三、申请条件:持沙坡头区常住户口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一)无劳动能力;(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三)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四、申请程序: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申请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以及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等)进行审查,材料齐全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的,告知申请人补齐所规定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民主评议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人民政府予以审批。

五、补贴资金标准:特困供养价格临时补贴标准为农村26.6元/月,城市42元/月。

六、补贴对象及金额:沙坡头区宣和镇2020年4月共有84人特困供养对象符合条件,应发放4月特困供养对象临时价格补贴2480.8元。

本期公示为期7天,从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5月29日止。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955-7629001;通讯地址: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邮编:755000;双休日暂不受理来人、来电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镇、村、队(组)人员姓名以及不符合条件的具体内容。来信请署名,来电请说明真实身份及联系电话,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


附件:1.沙坡头区宣和镇2020年4月特困人员供养-分散供养价格临时补贴分配表.xlsx

     2.沙坡头区宣和镇2020年4月特困人员供养-分散供养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册.xlsx



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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