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坡头区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的报告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2〕73号)精神及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机制要求,结合沙坡头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任务,特制定如下资金使用计划。
一、资金分配原则
(一)聚焦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优先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需求,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面临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产业发展壮大,强化产业与包括脱贫人口和监测帮扶对象在内的农户的利益联结。支持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生产设施配套等乡村建设项目,统筹推进非贫困村、重点移民村基础设施补短板,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二)公开透明。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分配、使用主动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知情权。
(三)注重绩效。树立绩效管理意识,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在保证支付进度的同时,更加注重资金使用精准度和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二、资金来源
本次安排资金为下达我区的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总计6453万元。
三、项目及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资金主要用于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项目的实施,同时对部分续建项目进行了补充安排。涉及22个项目,概算总投资10562.265万元,将下达资金6453万元进行了安排(详见附表)。
四、资金使用要求
(一)加快支付进度。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总体原则,加强项目库建设和计划管理,按照我区2022年项目规划,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兑付资金,切实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二)精准有效使用资金。根据自治区财政衔接补助资金相关管理办法,精准安排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严格资金监管。加大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日常监督检查的力度,确保财政专项衔接补助资金支出方向准确、风险可控;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的监督作用,扩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引导群众参与项目决策、实施、监督和管理全过程。认真落实“三级公开”制度,及时将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工作进度等信息向全社会公开,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行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
联系人:黄晓燕 联系电话:0955-8806320
附件:沙坡头区2022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