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取消兴海村、曹山村等24家村卫生室静脉输注抗菌药物资质的通知
卫沙卫函〔2025〕3号
各乡镇卫生院:
为进一步规范村卫生室抗菌药物静脉输注临床应用管理,确保群众就医安全,同意宣和镇中心卫生院、镇罗镇中心卫生院、兴仁镇中心卫生院、东园镇卫生院、柔远镇卫生院取消兴海村、曹山村等部分村卫生室静脉输注抗菌药物资质备案申请。
中卫市沙坡头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