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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昌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14/2021-00175 文号 文政发〔2021〕51号 生成日期 2021-07-2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文昌镇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文昌镇 有效性 有效

村、社区及相关单位:

文昌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已经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昌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


根据《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1〕20号)精神 ,现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沙头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总体要求,构建“党政同责、部门协作、企业自律、社会参与、行业规范”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格局,促进全镇食品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10月前推动我区建成以落成“四个最严”为引领,以互联网智能监管为支撑,以提升保障水平为核心的“食品药品安全区,达到自治区评价验收标准。实现市场主体责任落实、环境卫生整洁、产品质量合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依法经营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显著增强,本辖区内不发生重大以上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食品药品安全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二、目标任务

各村(社区)要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80%以上,对创建工作支持率达到90%以上,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提升。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守法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食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覆盖率和合格率达到98%,自查报告率达到95%,符合“阳光药店”建设标准零售药店达到80%以上。辖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稳定在98%以上,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2021年达到100%。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部门联动、群防群治合力进一步增强,建立健全意见反馈制度机制,实现网络24小时接通,电话接通率达到100%,按法定时限回复率、有效处置率均达100%,社会公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三、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创建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单位庭院、楼道、宣传单、电子屏等开展创建宣传报道,积极面向社会开展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健康饮食、安全用药等宣传咨询服务,全面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要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安排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配合相关部门一是加强对特殊食品、高风险大宗消费食品、地方特色食品生产企业摊贩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四季鲜批发市场、雍楼市场、黄湾早市市场、餐饮夜市“脏乱差”现象,确保食品安全。二是严格落实农村及社区婚丧嫁娶、各类活动场所集体性聚餐主动报告、登记备案制度。推行落实提前向所在村委会、社区报告备案制度,严格安全供餐操作规范、严格控制就餐人员数量,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杜绝和防范群体性疫情发生。三是常态化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配合市场监管局文昌分局清查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资格,严厉打击生产经营“三无”、假冒劣质和过期食品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黑作坊”。

(三)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重点围绕畜禽肉、水产品、瓜果蔬菜推进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形成基地准出、市场准入紧密衔接。创新市场检验检测和监督抽检机制,将快速检测延伸到田间地头,实现基地、农业合作社生产的食用农产品检测全覆盖,严格落实产地准出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实施食品产地环境提升工程。加大土壤、大气、水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影响。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定期对粮食、水果、蔬菜等产地环境开展监测,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开展禁限用农药、兽用抗菌药专项治理,指导农户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兽药休药期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农兽药定点经营和实名购买制度、农业生产经营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全面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等产品,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零增长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畜禽水产养殖用药减量、兽药抗菌药治理。

(五)保障校园食品安全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全面加强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药品销售单位的监督管理。

(六)开展农贸市场和“小微”经营者规范达标活动。持续开展食品“五小”综合治理,规范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小摊贩、小农贸市场生产经营条件和经营行为,加快推进食品小作坊园区和餐饮夜市建设,促进“五小”食品安全保障提档升级。

(七)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广泛深入宣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性和具体措施,积极引导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做好戴口罩、勤洗手等个人防护措施。结合创城工作,积极推行“文明餐桌”“光盘行动”,提示从业人员和进入经营场所消费者养成良好用餐和卫生习惯。将爱国卫生运动长期融入全镇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超市、餐饮、药店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场所常态化防控工作中,督促辖区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保持环境清洁,做到场所、用具定时清洁,垃圾杂物随产随清 ,消杀、通风等防疫措施有效落实,全面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切断疫情和疾病源头传播途径。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现成立文昌镇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领导小组:

  长:马晓莉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副组长:常广福   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民政府副镇长

曾令冲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员:文昌派出所负责人

        司法所负责人

        办(中心负责人

        各村(社区)书记

各村(社区)书记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各村(社区设立一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普及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一工作部署。各村(社区)要相互配合,充分认识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的重要意义,把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精心组织实施。要对照创建实施方案,将任务细化到人,科学安排,严密组织实施,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落实,常抓不懈。

(二) 强化考核检查。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强化督促检查、专项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各村(社区)考核评价内容,按比例扣除相应分值。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村(社区)要及时总结、通报、上报好的做法与经验;要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的具体记录,并收集相关的影像与文字资料,完整收集、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工作记录与资料档案。


附件:沙坡头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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