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增强行政工作人员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到实处,发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考核评价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
二、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三、考核内容
(一)检查考核内容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宪法、民法典、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法治体系及相关法律、新颁布法律法规等的学习宣传情况;
3.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情况;
4.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
5.各办(中心)所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6.各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7.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
8.“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
9.结合执法实际,开展以案释法宣讲活动情况;
10.法治文化建设情况;
11.普法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12.普法的实际效果。
(二)检查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进行,主要采取以下方式进行:
1.平时考核:根据工作开展情况,需要实地查看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深入到各村(社区)考察平时普法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直接计入各村(社区)的总分值。
2.听取汇报:各村(社区)、各办(中心)所向考核组汇报普法宣传工作进展情况,落实普法规划等工作开展情况。
3.查阅台账:资料主要包括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普法队伍建设、各项制度建设、普法工作创新工作等证明资料,可提供书面、电子、声像等资料。
四、考核分值及结果运用
考核分值为100分,按照《文昌镇人民政府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进行打分,最终得分按比例折算后计入绩效考核综合考核得分。
附件:1.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普法责任制工作考核细则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