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3/2022-00029
  • 沙法普组〔2022〕3号
  • 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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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2年04月07日
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沙法普组〔2022〕3号
时间:2022年04月07日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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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和政府,区委各部委办,区直各局办,群团工作委员会,区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已经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三次全体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代章)      

20224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关于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全面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推动沙坡头区构建起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根据沙坡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沙法普组20212号)文件要求,现就沙坡头区开展第二届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报告评议的目的和原则

(一)评议目的

坚持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进一步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告和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报告普法履职情况,自觉接受评议监督,促进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切实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

(二)遵循的原则

一是科学合理,标准客观。按照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责任和评估指标,结合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际,通过设置考核项目和权重、采用科学可行的考核方法,客观考核各单位各部门普法工作情况。

二是评议团评估和社会公众评议相结合。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基层群众代表、新闻媒体代表、律师代表以及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代表等组成评议团,有序参与报告评议,积极探索开展网络微信投票社会评议,确保普法工作考核结果客观、专业、权威。

三是普法成效评价与普法工作考核相结合。评议团和社会公众侧重对普法社会效果评价,协调小组侧重对普法工作落实情况评价,两者相结合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使普法工作责任考核更加全面、科学、合理。

四是明确部门责任与强化奖惩考核相结合。通过建立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指标体系、建立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公告制度、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等一系列制度措施,进一步压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明确普法工作硬指标

五是规范透明,整改落实。在实施中要及时公布评议结果,增强评议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公正性。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评议活动中社会公众和评议团评委提出的意见建议,被评议单位要认真梳理、整改落实,并在次年评议会上书面报告整改情况。

二、活动时间

202212月中上旬。

三、评议对象

为发挥普法评议活动的示范效应,拟确定区委网信办、区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区乡村振兴局、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沙坡头区分局、柔远镇、常乐镇7个单位为2022年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象(见附件1)。

四、评议标准

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评估指标》为依据,对评议对象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五、评议组织和参加人员

履职报告评议活动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主办。活动拟邀请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区委政法委分管普法工作领导出席;邀请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媒体人、律师、服务对象等参与评议;部分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普法工作人员各1人参加现场报告评议会。

六、评议程序

分为部署安排,自查自评,媒体公示和社会评议,实地考察,履职汇报、现场评议团评议、现场参会单位打分、总结点评和公布结果共五个步骤环节进行。

(一)活动部署(4月10日前)。印发活动方案,确定评议对象单位,完成活动准备阶段工作。

(二)贯彻落实与自查自评(11月26日前)。各评议单位对照《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评估指标2022年沙坡头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做好全年普法工作,并收集、归类、整理2022年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档案资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送区司法局。

(三)媒体公示和社会公众评议(11月27日至12月4日前)。各评议单位形成的履职报告和普法责任清单,区司法局将统一安排在法治沙坡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公众投票评议,并收集整理公众评议结果。

(四)实地考察(12月10日前)。区司法局将采取座谈了解、实地观摩、查阅资料、问卷调查形式,对被评议单位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集中实地查看。

(五)履职汇报、现场评议和互评、总结点评和公布结果(12月中旬)。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将联合组织召开2022年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会。

1.履职汇报。确定的被评议单位主要领导轮流作普法履职汇报,建议采取简要汇报(5分钟以内)。

2.现场评议和参会单位打分。个评议单位履职汇报后,评议团7位评委(由区人大代表1、区政协委员1、媒体人1、律师1、普法工作者代表2、服务对象代表1等组成)逐一对被评议单位普法工作进行点评和打分,提出意见和建议,每位评委点评不超过1分钟。随后,现场参会的各部门(单位)对被评议单位进行现场打分。

3.总结点评。沙坡头区委常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长、宣传部部长沈红菊对各评议单位普法履职工作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对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推进落实部门普法工作职责提出意见要求。

4.公布结果。区司法局将在评议会现场即时公布社会评议、现场评议团评议(结合实地考察)、现场参会单位对被评议单位的各项打分情况和总分。

七、评议成绩

评议结果以100分计,评议团评分占40%,网络微信投票占40%,现场参会单位评分占20%。评议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75分至90分(含75分,不含90分)为良好,60分至75分(含60分,不含75分)为合格,60分(不含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评议结果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普法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作为年度普法工作效能目标考核成绩使用。对不履行普法工作职责、不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的单位部门,在活动公告和现场评议中列明缺席评议,协调小组将通报批评。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单位部门,一经查实,考核等次一律定为不合格

八、媒体报道

评议活动均在法治沙坡头微信公众号、《中卫日报》报纸以及沙坡头区政府网站等媒体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报道。

九、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准备。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是沙坡头区深入推进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的一项创新举措。各评议单位和普法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活动组织策划,确保质量效果,形成品牌亮点。

(二)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各评议单位要加强与区司法局在活动组织实施中的沟通协调,按照各阶段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要尽快完善本部门本系统的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完善普法工作台账,收集整理普法案例和作品;及时开展自查自评,做好评议团实地考察和现场评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问题导向,引领示范。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评议调查要广泛深入,履职报告要客观真实,评议要中肯实际,在充分肯定成绩同时,要指出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和建议。要充分发挥评议示范引导作用,及时总结推广普法工作好经验和好做法,引领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没有列入年度评议的乡镇、部门单位要认真对照普法责任制工作责任落实普法责任制评估指标明确的5大项25个指标内容落实好普法责任,结合本部门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普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计划于每年4中旬区司法局备案,每季度末月25日前填报普法工作情况统计表每年1210前书面报送本乡镇、部门(单位)年度普法工作总结。

以上各项工作要求,请被评议单位于1126日前将履职评议自查自评工作报告形成图文(wordjpg格式,用于各媒体平台公示、社会评议和区司法局统一制作活动宣传图册)和履职报告评议会主要领导汇报发言材料(5分钟精简稿)报送区司法局工作人员邮箱;124日至10日做好评议团实地考察和现场评议活动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1.沙坡头区第二届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报告评议对象

      2.沙坡头区国家机关落实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自评表、评议团评分表、现场参会单位打分表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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