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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卫沙司发〔2021〕47号
  • 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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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1年11月04日
关于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微视频、抖音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卫沙司发〔2021〕47号
时间:2021年11月04日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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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卫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卫党发〔202124)文件要求,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决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微视频、抖音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活动时间

2021111-1130

三、微视频、抖音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2.聚焦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地位作用、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讲述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相关内容,重点展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故事。

3.紧扣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播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4.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妇女权益保护、消费维权、国家安全宣传、青少年法治教育、禁毒法治宣传、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消防安全宣传、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等主题,展现各部门严格履行普法责任的生动实践。

5.结合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讲述关于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中的学法感悟和故事,讲述成功的典型社区矫正案例,讲述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故事,讲述积极向上、奔向新生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治历程故事。

(二)作品要求

微视频。微视频类作品总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横屏录制分辨率1920×1080文件为MP4MOV格式视频最大不超过1000M。涵盖以下类别:

1.微课类。围绕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结合自身职业特点、专业特长进行宣讲、解读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内容的展现要形象生动可以采用以案释法、条文解读等各种形式。

2.讲述类。讲述民法典与我的小故事、学习民法典的感悟体会。

3.公益广告类。拍摄民法典普法宣传公益广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4.其它类短视频。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弘扬法典精神可以采用沙画、音乐MV等不同方式呈现形式不限。

抖音。抖音类作品创作手法、形式不限,总长控制在60秒以内,横屏拍摄;分辨率1280*7201920*1080)或以上;格式可以为MPGMPEGAVIMOVWMVMP4文件。

原创。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力。

(三)其他要求

作品要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让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入耳入脑入行。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四、奖励

对各单位或个人报送的作品,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对作品质量高、宣传效果明显的作品,一经采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资金。

五、报送要求及方式

根据活动的相关要求,请各普法责任单位、各律师事务所积极、踊跃推荐微视频或抖音作品,其中各律师事务所报送作品不少于1。作品及相关登记表统一报区司法局。推荐报送情况将在本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中酌情加分。请将推荐表和参评作品电子版一并打包,命名为沙坡头区×××部门(单位)法治作品字样,1128日前通过邮箱传至沙坡头区司法局(邮箱为sptqsfj@163.com)或直接送至沙坡头区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955-7630167


附件:沙坡头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微视频、抖音作品推荐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11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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