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卫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卫党发〔2021〕24号)文件要求,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决定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微视频、抖音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二、活动时间
2021年11月1日-11月30日
三、微视频、抖音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弘扬宪法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展示各行各业人员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履职情况。
2.聚焦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地位作用、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讲述民法典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相关内容,重点展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法律故事。
3.紧扣疫情防控法治同行,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展现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时代精神,传播依法防控疫情正能量。
4.结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妇女权益保护、消费维权、国家安全宣传、青少年法治教育、禁毒法治宣传、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消防安全宣传、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等主题,展现各部门严格履行普法责任的生动实践。
5.结合社区矫正法颁布施行,讲述关于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中的学法感悟和故事,讲述成功的典型社区矫正案例,讲述甘于奉献、成绩突出的优秀社区矫正工作者故事,讲述积极向上、奔向新生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治历程故事。
(二)作品要求
微视频。微视频类作品总长控制在3分钟以内,横屏录制;分辨率1920×1080;文件为MP4、MOV格式,视频最大不超过1000M。涵盖以下类别:
1.微课类。围绕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结合自身职业特点、专业特长进行宣讲、解读,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内容的展现要形象生动,可以采用以案释法、条文解读等各种形式。
2.讲述类。讲述民法典与我的小故事、学习民法典的感悟体会。
3.公益广告类。拍摄民法典普法宣传公益广告,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4.其它类短视频。坚持正确导向,注重弘扬法典精神,可以采用沙画、音乐MV等不同方式呈现,形式不限。
抖音。抖音类作品创作手法、形式不限,总长控制在60秒以内,横屏拍摄;分辨率1280*720(1920*1080)或以上;格式可以为MPG、MPEG、AVI、MOV、WMV、MP4文件。
原创。提交作品须为创作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作者在报送作品后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使用或授权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如出现知识产权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力。
(三)其他要求
作品要紧扣习近平法治思想,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让法典精神、法治理念、法律规定入耳入脑入行。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四、奖励
对各单位或个人报送的作品,由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组织评委进行评审,对作品质量高、宣传效果明显的作品,一经采用,将给予适当的奖励资金。
五、报送要求及方式
根据活动的相关要求,请各普法责任单位、各律师事务所积极、踊跃推荐微视频或抖音作品,其中各律师事务所报送作品不少于1件。作品及相关登记表统一报区司法局。推荐报送情况将在本年度法治建设考核中酌情加分。请将推荐表和参评作品电子版一并打包,命名为“沙坡头区×××部门(单位)法治作品”字样,于11月28日前通过邮箱传至沙坡头区司法局(邮箱为sptqsfj@163.com)或直接送至沙坡头区司法局办公室。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955-7630167
附件:沙坡头区“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微视频、抖音作品推荐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宣传部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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