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机构:
为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确保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推进依宪治国和依法治国。沙坡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决定,在沙坡头区冬季党员轮训工作期间,开展“宪法学习宣誓”主题活动,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时间
2018年12月13日—2018年12月28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宪法学习和专题宣讲活动。组织沙坡头区各部门(单位)、乡镇、村(社区)在党员冬训期间加强工作人员宪法教育,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宪法教育,积极推动各级党委(组)中心组宪法专题学习,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宪法,广泛开展学习宪法、宣传宪法和践行宪法活动。要组织各级普法讲师团、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治宣传志愿者,面向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开展“讲一堂宪法课”活动,通过学习宣传,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宪法宣誓活动。组织各部门、乡镇、村居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切实引导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宪法修正案的核心要义,增强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遵宪守法意识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根据通知安排时间组织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宪法宣誓活动,活动地点在中卫市司法局七楼“宪法主题馆”。
(三)开展新媒体宪法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各类新媒体,做好宪法内容及精神的宣传,营造人人学习宪法、宣传宪法的浓厚氛围。要突出国家宪法日宣传周主题,开设“12·4”宣传专栏,制作播出专题访谈和宣传宪法公益广告片。利用新媒体平台开展宪法法律知识微信竞答活动,广泛传播有关宪法宣传的文章、图片、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以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宪法精神,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要充分认识宪法修改是党中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站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学习宣传宪法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普法主体机关在推进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肩负的重要职责使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担当,认真组织开展好宪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确保宪法学习宣传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精心组织安排,加强宣传实效。要把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作为今年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紧密结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法律八进”活动的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要结合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实际开展富有特色的宣传活动,丰富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推动宪法学习宣传精准化、载体多样化、措施灵活化、效果本土化。
(三)加强检查考核,严格督促落实。区普法办对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学习宣传宪法工作进行督查,督查情况作为“七五”普法考核的主要内容,纳入本年度普法工作考核结果。请于12月30日前将活动相关信息报区普法办。
联系人:李艳娟 联系电话:0955—8592340
李芸 联系电话:0955—7630176
传真:0955—7630167 邮箱:sptqsfj@163.com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沙坡头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普法办公室
2018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