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办(中心、队):
现将《柔远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柔远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柔远镇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19〕38号)精神,结合柔远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以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厕所粪污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以美丽村庄建设为行动载体,集中力量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坚决打赢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战。2019年,全镇13个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率达到10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到80%,新建(改建)卫生厕所630户,建设农村公共厕所4座,厕所粪污逐步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2座,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累计建成美丽村庄5个,村容村貌显著改善,培育高营村、冯庄村、雍湖村、范庙村、镇靖村、夹渠村等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村,将柔远镇创建成为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示范乡镇。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浙江“千万工程”经验
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吸取“千万工程”15年来宝贵经验,加强宣传力度和经验交流,进一步增强各村、各办(中心、队)抓好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突出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厕所革命”、村容村貌整治提升等重点,尽快将工作部署全面推开,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行动,确保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落实单位:各村
(二)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在全镇建立垃圾清扫保洁、转运处理、运营管理队伍和运行体系,确保环卫设施、保洁人员高效有序运行;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和长效治理,区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分类治理,配套完善农作物秸秆、农用残膜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坚决杜绝焚烧秸秆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落实单位:各村
(三)大力推动农村“厕所革命”
坚持与农村饮水工程、阳光沐浴工程相结合,以室内水冲式“卫生厕所”为主、污水集中(或分散)处理的方式,大力推进农户厕所改造建设。完成改造建设农户卫生厕所630户,户厕改造要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设计要求,应尽可能在原有农户房屋内部改建,室内无改建条件的可在房屋外部或在自有院落内建设改造,在室内改建的净面积不小于1.81平方米,新建设的净面积不小于3.85平方米。水冲式厕所便器宜选用白色陶瓷或不锈钢节水型便器。建一体式三格化粪池的,化粪池总容积2立方米以上,各池容积比原则为2:1:3.非水冲式厕所宜选用无水马桶等生物降解型生态厕所;完成改造建设乡村公厕4座,其中乡镇公厕1座,村庄公厕3座,乡村公厕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设计并符合当地风貌要求,公厕结构形式可采用砌体或符合相关建筑规范要求的轻钢等新材料结构。乡村公厕占地面积60-1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60平方米。便器宜选用陶瓷便器或节水防臭型便器,可根据需要和条件,配置节水型洗手盆、面镜等配套设施。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配合单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落实单位:各村
(四)扎实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2019年对污水收集管网不健全但在重点沟渠散排的砖塔村1-7队、雍湖村1-8队配套建设2座污水处理设施,对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提标改造和扩建,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并发挥作用。统筹治理沟渠河湖,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管理,对村庄过境水渠进行砌护治理,对排水沟进行清淤,对村庄规划范围内河流和湖泊、湿地、池塘等进行保护性整治利用,全面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
牵头单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落实单位:各村
(五)提升村容村貌
1.推进村庄巷道整治。实施通村道路和入户巷道的建设整修,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加快推进村庄水、电、广播电视、宽带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申请国家2019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硬化道路19520平方米,将莫楼路到冯夹路打造成“卫生整治示范文明路”。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落实单位:各村
2.大力实施绿化美化。因地制宜,适度集中,采取乔灌草混交多层次造林模式,完成绿化面积10亩,进行高标准地全面绿化。改造提升冯庄村、镇靖村村庄广场巷道绿化,进一步推进各村庄巷道、村部广场绿化美化亮化工作,逐步提升乡村绿化效果,增加人居环境舒适度。
牵头单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落实单位:各村
3.全力整治村庄环境。加强乡村规划管控,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完成危房改造20户,推动村庄环境整治。引导农户对庭院进行清理修整,拆除残垣断壁、推进人畜禽分离,对村庄养殖业进行治理,禁止私搭乱建行为,做到庭院布局合理、室内外干净整洁。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推进卫生城市创建,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爱国卫生运动。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落实单位:各村
(六)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
组织村民清理农户房前屋后和村巷道柴草杂物、积存垃圾、塑料袋等白色垃圾、河岸垃圾、沿村公路和村道沿线散落垃圾等,做到村庄内外无散乱垃圾,解决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污染问题;以房前屋后渠道、排水沟等为重点,清理垃圾和杂物。引导农户规范排放生活污水,宣传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常识,提高生活污水综合利用和处理能力,达到村内沟渠无黑臭水体,无污水乱流现象;清理随意丢弃的病死畜禽尸体、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废旧农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严格按照规定处置,积极推进资源化利用。规范村庄畜禽散养行为,减少养殖粪污对村庄环境的不利影响。对房前屋后乱搭乱建现象予以清理;对村内废弃房屋、残垣断壁集中拆除铲平,实现村庄整齐、干净、有序;加强健康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村民清洁卫生意识。组织动员群众参加爱国卫生日活动。建立文明村规民约,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群众自觉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从源头杜绝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现象和不文明行为。
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
落实单位:各村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伏刚任组长,副镇长刘柏冬任副组长,各包村领导、各办(中心、队)、各村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小组,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落实主要领导包片区责任制,各包村领导承担主要责任,明确分工,切实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大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入引导、农村集体和农民投入相结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的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争取相关部门项目及财政配套补助资金,整合农村水利、农村危房改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各类资金,精准把握资金投向、投序、投位,确保投效。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各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好核心作用,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推进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运用“一事一议”民主决策机制,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权益。二是完善村规民约。把村庄规划内容和农村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深化农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推行村庄巷道“门前三包”等管理制度,让农民群众共建共管共享美好环境。三是提高农村文明健康意识。把培育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鼓励群众讲卫生,树新风、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菅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四)严格考核督查。镇政府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成立由镇长伏刚任组长,副镇长刘柏冬任副组长,梁玉斌、张吉平、王军、周华、乌秉军、刘国正、郭兴平为成员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察组,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明确的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拨付项目资金。
组织开展评选农村“美丽庭院”、制作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增强广大群众保护人居环境的意识。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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