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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暨重点群体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3-00331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3〕83号 生成日期 2023-08-08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乡村振兴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沙坡头区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暨重点群体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2023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暨重点群体培训实施方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确定的“就业创业促进年”,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为扩大沙坡头区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下同)就业容量,提高就业质量,提升乡村振兴重点群体能力素质,促进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进一步明确任务、压实责任,全力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暨乡村振兴重点群体培训工作,结合沙坡头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三次全体会议、自治区两会精神,按照“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全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视频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实施“就业促进年”活动的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就业优先政策体系,强化职业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化解失业风险,实现脱贫人口就业总量、就业收入稳中有增,就业能力、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暨重点群体培训任务。

二、主要目标

2023年自治区下达沙坡头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目标任务为7100人,其中: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就业1000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126人。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650人。帮扶车间就业320人。乡村振兴重点群体培训目标任务为611人,其中:劳动技能培训350人(含初级工250人、中级工40人、高级工10人、订单培训50人),实用技术培训 200 人,致富带头人培训50人,乡村工匠培育11人(含乡村工匠名师10人、乡村工匠大师1人)。

三、任务分工与培训方式

(一)稳岗就业目标。2023年沙坡头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目标任务为7100人(具体任务详见附件1)。由区乡村振兴局、民社局牵头,区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等部门配合,各有关乡镇、帮扶车间具体组织开展,摸清脱贫人口就业渠道、收入等信息,按月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由区乡村振兴局负责,每月通过信息系统进行调度。其中:

1.易地搬迁脱贫人口就业1000人。由乡村振兴局牵头,东园镇、迎水桥镇具体落实并录入信息系统。

2.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126人(根据县区实际调整为132人)。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民社局、教育局配合,各有关乡镇具体落实并录入信息系统。具体安排详见《关于印发沙坡头区“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乡振发〔2023〕26号)。

3.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650人(根据县区实际安排655人)。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民社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配合,各有关乡镇具体落实并录入信息系统。具体安排详见《沙坡头区2023年衔接资金安置脱贫人口村级公益岗位就业实施方案》(卫沙政办发〔2023〕67号)。

4.帮扶车间就业320人。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等部门配合,各有关乡镇、帮扶车间具体落实并录入信息系统。

(二)重点群体培训。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委组织部,区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区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各有关乡镇、帮扶车间具体组织开展(具体任务详见附件2)。各乡镇负责将属地内培训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1.劳动技能培训350人

(1)职业技能培训。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民社局配合,各有关乡镇具体组织开展,组织集中开展初级工劳动技能培训250人、中级工40人,职业技能高级“见证补贴”10人。其中初级(五级)、中级(四级)由区乡村振兴局等部门选择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开展集中培训,按照取得证书人数将补贴资金兑付培训机构。2023年以来取得高级(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2023年9月底前申请补贴的脱贫人口凭正式发票、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3个月工资流水等资料向所在村申请,经村、镇、区乡村振兴局审核公示无异议后兑付补贴资金(国家职业资格工种以附件4为准)。培训对象为脱贫人口(已脱贫不享受政策除外)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2)订单培训。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配合,常乐镇、中卫市进宝制香厂(帮扶车间)具体组织开展订单培训50人。培训对象为脱贫人口(已脱贫不享受政策除外)或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

2.实用技术培训200人。按照《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2年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移民安置区专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农发〔2023〕14号)要求组织实施,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自然资源局、乡村振兴局配合,各有关乡镇具体组织开展。

3.致富带头人培训50人。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委组织部、乡村振兴局配合,各有关乡镇具体组织开展。结合“两个带头人”工程,主要培训各类合作社负责人、致富能人、返乡创业者、村组干部、大学生村官、退伍军人等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尽量在已创业成功且有带动能力的人员中选择。

4.乡村工匠名师10人、乡村工匠大师1人。依据《国家乡村振兴局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农业农村部 文化和旅游部 全国妇联 关于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国乡振发〔2022〕16号),由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区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住建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妇联等相关部门配合,各有关乡镇具体组织开展。

四、补助标准及资金概算

2023年度重点群体培训概算资金1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移民安置区专项资金等相关资金。

(一)职业技能培训。概算资金34万元。衔接资金培训的每个职业(工种)的培训时间、鉴定(考核)、补贴标准参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 的分别按照 1000元、1500元、3000元补贴。取得高级(三级) 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的,“见证补贴”每人补助资金不超过3000元(正式发票显示金额低于3000元时按照发票显示金额补贴),人社、妇联等相关部门已落实补贴的,区乡村振兴局不再补贴。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的按附件3标准给予补贴。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二)订单培训。概算资金6.5万元。由区乡村振兴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财政局联合镇村对培训成本进行评估确定标准。培训结束后,按照签订用工协议且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人员人数给予车间经营管理者培训补助。资金来源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实用技术培训。概算资金33万元,每人补助1650元。资金来源为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移民安置区专项资金。

(四)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概算资金19万元,每人补助3800元,资金来源为高素质农民培训专项资金。

(五)乡村工匠。概算资金7.5万元,乡村工匠主要为县域内从事传统工艺和乡村手工业,能够扎根农村,传承发展传统技艺、转化应用传统技艺,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推动乡村振兴发展的技能人才。主要从刺绣印染、纺织服饰、编织扎制、雕刻彩绘、传统建筑、金属锻铸、剪纸刻绘、陶瓷烧造、文房制作、漆器髹饰、印刷装裱、器具制作等领域中产生。乡村工匠应具备以下条件:爱党爱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德艺双馨、个人信用记录良好;能传承工匠精神,从事本行业及相关产业5年以上,在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带动当地乡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效果明显的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和非遗传承人等。乡村工匠名师原则上从乡村工匠中产生,技艺精湛、业内有一定知名度、对技艺传承和产业发展作出一定贡献。乡村工匠大师原则上从乡村工匠名师中产生,在行业内享有盛誉、对促进传统工艺发展振兴作出突出贡献,带动县域特色产业发展成效明显。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思路,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乡镇、部门要按照“一稳、两拓、两创、两提升”工作思路,牢固树立抓就业创业就是抓发展、抓就业创业就是抓民生的思想意识,始终把稳定和扩大就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决扛起重大政治责任,组织实施就业创业优先工程,党组(党委)至少每季度研究1次。区乡村振兴局要把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作为主责主业,一把手牵头抓总,业务室具体落实,安排专人负责,对照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政策措施、跟进落实政策措施,确保高质量完成今年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任务暨重点群体培训任务。

(二)优化落细政策,加大就业投入。按照国家“稳政策、稳投入、稳就业”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在保持就业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全面系统梳理脱贫人口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就业帮扶车间、“雨露计划+”等政策措施,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细化完善调整政策措施,有效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提高就业帮扶政策覆盖面。同时要加大对就业创业补贴、技能培训等衔接资金投入力度,支持鼓励更多脱贫人口主动外出务工,稳定就业,让更多脱贫人口享受政策红利,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开展专项活动,提升就业质量。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促进脱贫人口更好更稳定就业。扎实开展劳务品牌创建活动,每个乡镇至少培育1个叫得响的劳务品牌,让劳务品牌更靓,带动就业人数更多。推进乡村工匠培育工程,努力实现村村有工匠、村村有能人,促进乡村建设。开展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培育数名创业能力强,带动作用好的乡村致富带头人。实施乡土能人培训计划,培育掌握种养殖实用技术的“田秀才”“土专家”,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探索“雨露计划”+校企合作+市场主体+劳务品牌+创业致富带头人等模式,确保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率 90%以上。

(四)聚焦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增收。聚焦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兜底就业。利用财政衔接资金合理有序开发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脱贫人口中弱劳动力、半劳动力兜底就业,2023年实现就业困难脱贫人口就业 650人以上。紧盯收入水平较低、不增反降及因疫情灾情失业等因素导致收入骤减的脱贫人口,按照“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强什么”,综合采取防返贫监测帮扶、产业帮扶、以工代赈、金融帮扶、联农带农益农、兜底综合保障等各类措施,促进稳定就业,补齐增收短板。聚焦无法离乡就业困难脱贫人口,强化帮扶车间吸纳就地就近就业。发挥就业帮扶车间联农带农益农作用,鼓励引导无法离乡、无业可就的脱贫劳动力和移民群众积极主动到就业帮扶车间就业,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充分运用好信息系统监控和大数据调度分析作用,对车间运行管理、开工用工、安全生产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管调度,防止出现长期停工、用工人数少、闲置空置等问题。

(五)创新帮扶模式,强化部门配合。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把脱贫人口作为就业工作的优先保障对象,用好国家信息系统、“雨露计划+”就业促进平台、帮扶车间信息管理平台等,积极探索“企业+脱贫户”“合作社+脱贫户”“家庭农场+脱贫户”“帮扶车间+脱贫户”“专业社工机构+脱贫户”“雨露计划+脱贫户”等就业帮扶模式,持续拓展帮扶领域、扩大就业地域。要进一步健全精准对接机制,建立用工需求信息库,加强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持续提高就业稳定性。要强化部门协调配合与信息共享,健全动态监测机制,加强脱贫人口、移民劳动力、就业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就业动态监测,确保重点人群更多就业、更充分就业,全力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再上新台阶。


附件:1.2023 年沙坡头区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目标任务表

          2.2023 年沙坡头区乡村振兴重点群体培训计划表

          3.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目录补贴标准表

          4.技能人员《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2021年版)》

          5.沙坡头区脱贫人口2023年取得高级(三级) 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见证补贴”人员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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