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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1/2022-00485 文号 卫沙政办发〔2022〕110号 生成日期 2022-12-16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委宣传部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民社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卫健局、政务服务中心:

《沙坡头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沙坡头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9号)精神,进一步完善沙坡头区知识产权制度,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不断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有效提升,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社会满意度明显提高。

三、重点任务

(一)强化惩戒打击力度,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加大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惩戒力度。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及保护知识产权的规范性文件。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落实知识产权行为保全制度,完善知识产权行为保全措施,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假冒犯罪行为专项打击行动,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落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案件侦办工作技术手段。加大行政执法力度,针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产品,加强日常执法。开展“剑网”“铁拳”等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加大对制假源头、重复侵权、恶意侵权、群体侵权的查处力度,严查严惩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行为,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2.健全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促进法律适用一致,统一审判标准。推进开展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立案标准协调衔接,严格执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推动实现证据使用标准的统一,规范办案程序和要求。落实证据保全制度和民事调查令制度,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依法运用举证责任倒置等证据规则,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对故意逾期举证、毁损证据、隐匿证据、抗拒证据保全、妨碍证人作证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追究责任。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3.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对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行诚信档案“黑名单”管理,在“信用中国(宁夏)”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实施联合惩戒。加强案例分析研判及案件信息沟通共享,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机制和重大案件公开审理机制,落实庭审直播制度。加强对案件异地执行的督促检查,推动形成统一公平的法治环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发改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4.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的保护,研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挖掘特色产业,强化品牌保护,完善以地理标志、商标、优质产品标准、信誉评级相结合的道地药材保护机制,持续加强中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宁夏枸杞、沙坡头苹果等地理标志产品的重点保护和协同保护。提升公证信息化建设水平,探索建立我区公证电子存证系统平台,提供合同协议、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积极推动电子证据保全、保管等新型公证业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二)加强社会监督共治,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5.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加强人大监督,发挥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信息和执法相关数据公开发布制度,接受社会和舆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监督。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公室、政协办公室,区人民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6.拓展社会共治渠道。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公证机构,完善知识产权调解和工作流程,鼓励商会、行业协会、行业联盟等行业组织发挥作用,加强代理机构监管,促进行业规范发展。鼓励企业健全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全链条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知识产权志愿者制度,调动院校、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推动建立版权服务工作站,提升版权登记、使用、保护社会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工信和商务局、司法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7.优化纠纷解决机制。逐步建立司法、行政执法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商会和协会设立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并开展工作,加快推进我区知识产权专家库建设,提升知识产权专业化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8.加强专业技术支撑。利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宁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国网络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系统等,加强数据采集和研判,探索知识产权线上线下一体化保护,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技术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协助执法、司法部门准确高效认定技术事实。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三)优化协作衔接机制,构建知识产权快保护体系

9.加强申请授权确权维权衔接。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推荐我区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协助上级部门推动建立具有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的协同保护机制,积极参与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10.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办案。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多部门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和协作执法,建立健全部门间知识产权线索通报、案件流转、执法联动、检验鉴定结果互认等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合力。推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发挥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参与跨区域知识产权协作,推进跨区域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执行协助、联合执法保护、结果互认互享。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11.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在电商平台、展会、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推行纠纷快速处理绿色通道,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开展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治理,强化电商平台主体责任,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加强电商平台监管,删除侵权信息、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畅通侵权假冒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知识产权侵权假冒投诉举报。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投诉举报信息交流协商机制,提高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处理能力。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网信办,区工信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四)健全涉外沟通机制,营造知识产权同保护环境

12.依法同等保护知识产权。坚持对国内外企业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促进知识产权境内保护和进出口保护协同,加强进出口环节侵权假冒工作打击力度。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13.拓展对外合作交流。围绕“一带一路”沿线城市、地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合作,积极宣传我区知识产权保护成效。组织面向贸促机构和外向型企业的知识产权培训,引导法律服务行业开展涉外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鼓励我区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组织进驻展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科技局、工信和商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旅游和文体广电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各乡镇

14.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支持我区企业拓展知识产权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健全重大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通报和应急机制,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供海外维权援助。建立重大产业专利预警机制,构建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工信和商务局、财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五)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5.加强基础平台建设。依托全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执法信息报送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综合研判和宏观决策水平,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平台建设,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6.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及专业队伍建设,鼓励有关部门、教育机构、行业协会、学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培训力度。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及司法队伍人员配备和职业化专业化建设,建立有效激励机制,确保队伍稳定和有序交流。推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专业化建设,提高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审判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岗位锻炼,充分发挥各类人才在维权实践中的作用。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17.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保障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所需经费,引导和激励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支持配齐行政执法设备和司法装备,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现代化、智能化建设。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提升企业自我维权能力。

责任单位:沙坡头区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狠抓贯彻落实。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完善基层知识产权工作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绩效纳入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健全完善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部门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

(三)加强宣传引导。加强舆论引导,建立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定期发布机制,让知识产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加强公益宣传、推动知识产权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局面。


附件:1.沙坡头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任务清单

          2.沙坡头区知识产权发展和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原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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