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1/2018-73884
  • 卫沙政办发〔2018〕135号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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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8月18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务院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通知
卫沙政办发〔2018〕135号
时间:2018年08月18日 来源: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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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建设交通局、农牧林业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8〕28号)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涉及沙坡头区的3项行政许可等事项全部予以取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行政许可事项落实工作,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以事前备案、核准性备案等名义实行变相审批。涉及权责清单调整的,由清单管理机构按照程序及时调整公布。

  二、区政府有关部门要按照区政府规定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要求,制定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细则,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责任,抓紧抓好衔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将适宜公开的向社会公布,并加强宣传,确保落实。

  三、区委组织部、区政府法制办要适时进行督查,确保国务院的决定落地落实。

 

  附件: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等事项目录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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