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1/2018-18796
  • 卫沙政办发〔2018〕52号
  •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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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18年04月23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和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卫沙政办发〔2018〕52号
时间:2018年04月23日 来源: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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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相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今年,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涉及我区5件(协办5件),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提案涉及我区5件(协办5件);中卫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涉及我区6件(协办6件),市政协四届二次会议提案涉及我区66件(主办1件,协办65件)。建议提案内容涉及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反映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和愿望。为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  

  根据自治区、中卫市建议提案具体内容要求,经区人民政府研究,详细制定了分工方案(详见附件1-4),将建议和提案按照定责任事项、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责任时限、定奖惩办法的“五定”要求,细化分解办理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按时办结。各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积极联系对接,并立即采取措施,针对性制定办理方案,抓好落实。本通知下发后,确定的主办、协办单位,原则上不再调整。

  二、明确办理期限,提高办理时效  

  (一)自治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协办单位要将本单位办理意见于5月底前报送至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办理结果。

  (二)中卫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接到建议和提案任务后,要认真清点、核对、登记。协办单位要积极与主办单位联系沟通,提出相应办理方案,及时报主办单位;主办单位要按照建议和提案办理分工,综合协办单位的办理方案意见及措施,详细制定切实可行、针对性强的办理方案,并在接收到办理任务30日内,上报市人大常委会代选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积极联系、紧密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8月底前完成办理工作,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书面答复代表、委员,同时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区政府督查室,并做好迎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政协联合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联合办理的建议和提案,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积极联系,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协办单位要主动配合,将本单位的办理意见及时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汇总办理结果,以正式文件统一答复代表、委员。

  三、规范答复内容,提高办理质量  

  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答复,向政协委员复文需附《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复文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报请区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答复代表、委员,并报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备案。区政府督查室将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落实,对承办单位答复情况进行“五查”:一查是否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二查对代表委员提出的问题是否做到有问必答;三查办理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四查答复语气是否诚恳、谦虚;五查格式是否规范、准确。对不符合答复要求的,退回办理单位重新办理,以确保办理质量。

  四、加强督查问责,强化效能管理  

  区政府督查室将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的联系,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书面督办等方式,加强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督办落实,同时加强与代表、委员和市、区人大常委会及市、区政协的沟通联系,做好联合督查工作,及时通报承办单位办理情况,年终将按照区委、区政府2018年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兑现奖罚,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各承办单位要建立内部督查督办机制,做到事前有目标、事中有督促、事后有检查,确保办理工作全面落实。

  建议、提案内容已传至zwdcs123@163.com中,收件箱密码:7068871,请各单位自行下载。

  

附件: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责任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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