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0014349640502005/2025-00064
  • 卫沙农函〔2025〕23号
  •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 有效
  • 2025年08月27日
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和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 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函
卫沙农函〔2025〕23号
时间:2025年08月27日 来源: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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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兴仁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水务局,区农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结合目前各单位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并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区财政局前期已下达的东园、柔远、镇罗镇彩椒示范种植项目等12个项目指标总计1184.993295万元(含中央衔接资金671.84525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513.148045万元),调整至柔远镇2025年“鱼菜共作”试验示范项目等8个项目(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据此调整使用项目资金。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2.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6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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