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5年中央和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使用的函
卫沙农函〔2025〕22号
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常乐镇、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区财政局、区农技中心: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结合目前各单位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并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将区财政局前期已下达的2025年脱贫人口发展产业暨庭院经济奖补项目等8个项目指标总计1709.496297万元(含中央衔接资金1305.565348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403.930949万元),调整至东园镇北湖村2025年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韭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等4个项目(详见附件),请各单位据此调整使用项目资金。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2.2025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使用计划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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