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0502005/2024-00067
  •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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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效
  • 2024年09月10日
关于遴选沙坡头区2024年残膜加工企业的通知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来源: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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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4年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4〕80号)要求,为健全农用残膜回收机制,规范残膜回收利用程序,有效解决农用残膜污染,现面向沙坡头区公开遴选残膜加工主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本次遴选的实施主体负责对各乡镇残膜回收网点回收的残膜进行加工。加工企业要严格落实相关环保、交通运输要求,对回收的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采用先加工、后兑付补贴资金的方式,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兑付补贴资金。

二、遴选数量及程序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遴选通知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拟确定项目实施主体1家,由服务组织(企业)向属地乡镇申报提交申报表和相应资质,经乡镇审核盖章后推荐,报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备案,由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开展遴选,依据评分高低确定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在政府网站公示。资料报送地址:中卫市农业农村局综合办公楼6楼626,联系电话:0955-7654374。

三、申报要求

1.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从事残膜回收及加工利用,且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信用信息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纳税申报正常,财务账目完善,征信状况良好。

2.具备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曾用名:中卫市环境保护局)批准的行政许可(排放污染许可证)。

3.遴选材料中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行或预留印签、法人身份证、环境影响报告的复印件,安全生产承诺书等相关资料。

四、申报时间

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


附件:沙坡头区2024年残膜加工企业申报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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