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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3年沙坡头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502005/2023-0008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08-09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有效性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中心、队(室)

切实做好沙坡头区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防止引发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区委、区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安排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护大气环境质量为目标,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站位,大力推进秸秆还田和综合利用,细化禁烧措施,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现象,保护大气环境,维护生态安全。

二、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明确职责,严格监管,加强宣传,强化联动机制,把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落实到位,全面提升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工作的层次和水平,不断探索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新途径,确保沙坡头区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实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中心、队(室)要按照沙坡头区秸秆禁烧文件要求,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禁烧工作全覆盖无空白,职责落实无盲点,监督管理无缝隙,奖惩措施动真格,确保辖区内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

(二)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要求,强化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主体责任,各镇乡人民政府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本辖区禁烧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全面落实秸秆禁烧工作网格化管理,建立部门、乡镇、村三级管理网络,将禁烧工作遍布到道路沿线、街头巷尾、田间地头、沟渠林下等地,建立起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巡查和防控体系。重点地段和饮用水源地等敏感区域要实行分片包干、专人负责、严防死守;沟渠林下、沟河塘边的杂草及零星地块的秸秆要抓好清理清运,及早消除禁烧隐患,确保秸秆不焚烧。

(三)严格落实巡查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局属各中心、队(室)要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建立部门、乡镇、村、队(组)四级联动的巡查制度。各乡镇要在辖区内主要路口、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沿线、铁路重要干线等禁烧区实施值班巡查,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坚决杜绝辖区内焚烧秸秆现象。做到有人看守,有人巡查,节日不间断,白天巡回检查,夜间设点督查,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坚决遏制焚烧秸秆现象;要设立禁烧巡查记录台账,明确各个值班时段的责任人,发现有焚烧行为的,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遏止,及时扑灭,并做好记录,及时区农业农村局。

(四)加大监督处罚力度。区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区生态环保分局组织人员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乡镇上报区纪委监委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在年底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减分值。各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大巡查力度,对焚烧秸秆者责令改正,对拒不整改的固定证据后,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移交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附件:关于秸秆禁烧致广大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38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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