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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502004/2018-0593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部门 沙坡头区社保局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共设有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救灾救济、优抚安置、社会保障、基层政权建设、老龄办公室、婚姻登记中心八个业务股室。

  1、综合办公室:配合局领导班子、统筹各业务股室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发挥着上传下达的枢纽作用,负责机关文电、信访、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日常政务工作及财务、公车使用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和服务工作;组织和指导行政区划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界线争议;负责乡镇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等相关工作;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向社会提供地名服务。

  3、救灾救助办公室:指导救灾救助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健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组织、协调救灾救助工作,及时报灾核灾,统一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开展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工作。

  4、优抚安置办公室:落实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医疗救助政策;负责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就业创业、培训;开展拥军优属、双拥共建、现役军人家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负责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管理和服务工作。

  5、社会保障办公室:落实辖区乡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政策,统筹推动辖区乡镇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征缴扩面。

  6、基层政权建设办公室:负责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工作。

  7、老龄办公室:开展各类为老助老活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指导、协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农村老饭桌、养老互助院等养老机构建设,全面负责沙坡头区养老服务体系的完善。

  8、婚姻登记中心: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儿童收养、婚姻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婚姻习俗改革,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科学婚检、文明婚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本级预算、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沙坡头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 低保中心于2013年4月成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定事业编制9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无离退休人员。

  

  2、沙坡头区殡葬管理所: 殡葬管理所于2013年4月成立,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二级预算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核定事业编制6人,其中在职人员5人,退休人员4人。

  

  

  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附件: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4.88万元。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1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支出预算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7.8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17万元。

  二、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337.88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17.1万元,下降5%。其中:

  人员经费31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9.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77万元,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2万元,与2017年执行数据相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3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16.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初结转资金16.0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福利支出2018年预算2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24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沙坡头区城乡老饭桌运营补助;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拥军优属2018年预算6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增加6万元,增加100%,主要用于走访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工作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2018年预算5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15.3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追加地名普查项目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2018年预算4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中追加城乡社区建设项目工作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018年预算1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据减少456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中追加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资金。

  三、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万元。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7年增加3.04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3.04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接待批次人次增加,但在接待过程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三定”、“四不准”制度,控制接待标准。

  四、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8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五、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原则,我单位2018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总预算414.88万元,支出总预算414.88万元。

  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14.88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337.88万元,占81%;项目支出77 万元,占19%。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本级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0.75万元,增长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办公家具价值6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22.5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办公家具价值62.4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86.07万元。

  所属单位房屋办公家具价值2.55万元;其他资产价值36.43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

  

  

  中卫市沙坡头区社会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五)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六)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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