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重点产业职业技能人才培训,拓宽重点群体和城乡劳动力就业渠道,提升打造本地劳务品牌,推动高质量充分就业,根据《中卫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4年)》(卫党办综〔2023〕54号)文件,沙坡头区立足当前急需和未来产业发展必需,整合培训资源,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机构
(一)职业技能培训
在自治区范围内依法注册或登记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取得人社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培训机构自主招生(企业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培训),经核查符合培训条件的情况下,成熟一个班,审批一个班,培训一个班,不再分解任务。创业培训机构为自治区认定的创业培训机构。
(二)项目制培训
项目制培训是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劳动者就业需求,以促进就业、提升劳动者技能为目的,突出产业与培训无缝对接,通过单列培训项目的方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竞争、择优的方式,整建制购买培训服务及成果的培训模式。培训面向沙坡头区辖区内生产经营正常、劳动关系健全、生产安全有保障的“六新六特六优”(“六新”——新型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数字信息、现代化工、轻工纺织;“六特”——葡萄酒、枸杞、牛奶、肉牛、滩羊、冷凉蔬菜;“六优”——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现代金融、健康养老、电子商务、会展博览)以及“六大特色产业”(云计算和大数据、文化和旅游、交通和物流、新能源和新材料、冶金制造和精细化工、功能农业)等相关企业。
二、培训项目
(一)职业技能培训
1.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
(1)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结合中卫市“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在企业申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围绕打造“中卫化工技工”等劳务品牌,开展化工总控工、有机合成工、工业废水处理工、仪器仪表工、特种作业、特种设配等行业相关工种技能培训。
(2)地方特色技能人才培训。支持枸杞、设施农业、肉牛、全域旅游等地方支柱特色产业,围绕“中卫厨师”“中宁枸杞技工”等劳务品牌,开展枸杞修剪工、果树园艺工、果蔬栽培工、家畜饲养员、客房服务员、餐厅服务员等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
(3)民生领域技能人才培训。推进养老、育儿、护理等民生重点领域行业高质量发展,面对相关从业者和有劳动能力,且有从事相关岗位就业意愿的城乡劳动者,围绕“沙坡头家政”等劳务品牌,开展养老护理、育婴员、保育师、家政服务员等工种的职业技能培训。
(4)劳务品牌技能人才培训。以服务劳务品牌发展和促进技能就业为导向,开展“沙坡头家政”“中宁枸杞技工”等劳务品牌相关工种的技能培训。
2.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
(1)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面向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创业群体,按照创业不同阶段分阶段开展GYB培训、SYB培训、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培训。
(2)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创业培训。针对岗位需求量大的住宿餐饮、冶金制造、功能农业等行业开展餐厅服务员、砌筑工、炼钢工、家畜饲养工等行业相关工种的技能培训。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创业培训。面向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开展保健按摩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育婴员等用工需求量大、就业门槛低、就业形式灵活的相关行业工种技能培训。对培训需求多的采取“集中式”培训,对培训技术要求高、培训人员较少且分散、不宜集中组织或难以集中组织培训的,采取“直补个人”等方式开展培训。
(4)新就业形态人员就业创业培训。开展快递员、网络直播销售员、互联网营销师等新业态工种职业技能培训。
(二)项目制培训
一是聚焦“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发展需求,围绕打造“中卫化工技工”等劳务品牌,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开展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培训。二是支持枸杞、设施农业、肉牛、全域旅游等地方支柱特色产业的用工单位(企业、合作社、人力资源中介机构、个体工商户)开展地方特色技能人才培训。三是推进养老、育儿、护理等民生重点领域行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家政服务业对于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扩大内需、调整产业结构的重要作用,开展民生领域技能人才培训。原则上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为结业验收标准的职业培训不以项目制方式实施培训。
三、培训对象
凡沙坡头区法定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培训就业意愿的企业职工、帮扶家庭劳动力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军人、残疾人、社区矫正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就业重点群体和新业态从业人员及其他各类城乡劳动者(财政供养人员除外)。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以及正在创业的人员可参加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对象为符合要求的企业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和新录用员工。
四、培训证书
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准入类职业(工种)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驾驶员培训须取得B2及以上驾照);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水平评价类职业(工种)培训后须取得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暂未纳入职业资格等级认定的职业(工种)培训后须取得合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培训须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证书;创业培训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五、培训流程
(一)职业技能培训
1.企业申请培训:各类企业结合自身需求,对在岗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在人社部门指导下自行组织或委托职业技能院校、技工院校、有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等通过职业素质培训、岗位练兵等方式开展培训,提升企业职工技能水平,按规定给予相应培训补贴。
2.个人申请培训:对有劳动能力和培训就业愿望的城乡各类劳动者,依据自身培训需求,自行选择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培训,培训之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3.培训机构申请培训:具有培训资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招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培训对象,经沙坡头区民社局备案,审核通过之后方可开班。培训结束后,区民社局根据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和对应补贴标准拨付培训机构补贴资金。
(二)项目制培训
1.项目申报。项目制培训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培训需求发起,向沙坡头区民社局提交《中卫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制培训申报表》(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
2.项目确定。沙坡头区民社局会同财政、税务、行业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申报立项材料进行初审,评审通过的经相关部门盖章上报市人社部门。市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市级立项项目,并向社会公示5天。
3.项目实施。培训单位应自立项确立之日起10天内开班,开班首日由中卫市人社局、沙坡头区民社局现场对参训人数、参训学员进行确认,并将学员录入考勤系统,培训实施主体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学员培训。
4.项目验收。承训机构应按照审定的培训方案实施培训,不得随意调整,确因客观实际需调整的,应报中卫市人社局、沙坡头区民社局审核同意后调整。培训单位于培训结束后10日内提交验收申请,提交《中卫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制培训验收报告》(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中卫市人社局、沙坡头区民社局按照验收申报形式对项目进行评审,确立星级,并向社会公示5天。
5.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培训单位于10日内完成相关培训补贴的申报,经沙坡头区民社、财政等部门审核后将核定的培训补贴拨付至培训单位银行基本账户。
联 系 人:周睿 秦君艳
联系电话:7690844 7630144(传真号)
电子邮箱:sptqmzhshbzj@163.com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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